
1. 哪個法律法規規定了土地和山林可以由繼承人繼承了? 2. 土地和山林,承包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是個人合法財產,所以不能完全用于繼承,但承包是家庭戶為單位承包的,如果在承包期內,子女和父母是當初承包時的共同承包人,而且子女戶口也在該村,且沒有另外取得承包地的,這種情況子女可以在父母死亡后、承包期內繼續耕種。...
根據我國繼承法,你姑姑和你爸爸有權平分繼承你奶奶的財產。根據你所訴說內容,可找相關證明,人證(三人以上無任何親屬關系的人)、物證,證明此房屋是你父母所蓋,只有地皮是你奶奶和爸爸共有,那就可以產生以下判決:房屋歸你父母所有;地皮一半歸你父母所有;另一半歸你父親和姑姑繼承,并由于爺爺奶奶一直歸你爸爸媽媽照顧,可分大半。...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那么有一半作為你父母的共同財產歸你母親(除非你父母已離婚或另有特別約定),其余的應該由你母親、你和你侄女繼承,你母親和你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侄女是你哥哥原應繼承份額的代位繼承人。你嫂子不是繼承人,小姑是否指你父親的妹妹?如果是的話她只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只要有任何一位第一順序繼承人或代位繼承人在世,第二順序繼承人就不能繼承死者財產。...

既然穿上軍裝就要承擔責任,是大人了,不能像家里那樣依賴家里。家里沒有法幫到,只能鼓勵,讓他快速融入軍營里面,如果有問題多和指導員溝通。集體生活很枯燥乏味,但是容易讓人成長起來。在那里不僅僅是代表自己,還有代表地區人的形象。是家鄉父老們的期望...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