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哪些情況屬于逾期交房?
1、房屋質量有問題
如果是一般質量問題如裂縫、脫皮、空鼓、漏水、漏電等,此類質量爭議不應當影響交付的完成,在符合交付條件的前提下,房屋已經滿足交付使用的法定要求,其并不影響合同目的的實現,也不構成根本違約,完全可以通過修理、重做或賠償損失來解決。
交付后質量問題產生或隱蔽瑕疵暴露的,出賣人應當承擔保修責任,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修復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2、裝飾和設備不合約定。
買賣合同經常約定出賣人提供精裝房,并在合同附件三和補充協議中約定裝飾材料與工藝標準。
房屋交付時,買受人發現材料低檔、做工粗糙,因此拒絕收房。
我們認為,材料與工藝標準應當依合同約定為準,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根據《合同法》第62條確定。
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由出賣人承擔更換、重做、維修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交付房屋時,出賣人必須提供室內空間檢測報告,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接受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責任。
3、配套設施遲延或者交付不能。
配套基礎設施包括水、電、氣、暖、通訊、有線、寬帶等;配套公共設施包括停車場、運動場、道路、花園、綠化等。
基礎設施完備是買受人正常居住必備條件,如該設施缺乏,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房屋,逾期交付的,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公共設施是房屋舒適居住、價值增長的不可或缺要素,其內容與標準以規劃圖、銷售廣告、售樓書為準,銷售廣告對公共設施的描述具體明確,足以影響買受人是否購買與房屋價格的,應當視為要約,出賣人拒絕交付或遲延交付時,應當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房屋相關資料不完備。
房屋交付時,出賣人應當提供以下資料:政府機構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房屋測繪機構出具測繪資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出賣人未提供上述資料時,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房屋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責任。
5、所涉商品房經“四方”竣工驗收合格。
對經核驗后房屋質量存在瑕疵但主體質量不存在問題的,購房人已經實際接受房屋,視為對合同變更,應當確認房屋交付行為有效,購房人無權要求開發商承擔實際交付日起至具備交付條件日止的違約金。
我們認為,法律及合同已經明確了商品房的交付條件,在該條件不具備時,購房人有權拒絕接受房屋或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購房人接受房屋,并且該房屋經過竣工驗收,是其對自己權利的處分,其無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金。
6、該商品房未經“四方”驗收或驗收不合格,開發商即通知購房人接受房屋。
我們認為,首先,開發商有違誠信用原則;其次,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屬于一種欺詐行為,對于從事欺詐的人,應當讓他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最后,從有利于保護處于弱勢一方的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和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角度,應以具備交付條件的日期作為實際交付日期。
因此,購房人在接收商品房后仍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違約責任,如此才能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實現法律的精神實質。
二、逾期交房的責任怎樣認定?
如果因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房屋通常品質,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由出賣人承擔修理、更換、重做與賠償損失責任,逾期交付的,應當支付延期履行違約金。
所涉商品房如經核驗后確認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應當確認房屋交付行為無效,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房產開發商的逾期交房,基本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判定:
(1)因建筑沒有完工而違反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交房時間。
(2)不存在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而違反買賣合同中的交房時間。
(3)因沒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而違反買賣合同中的交房時間。
(4)出現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而且《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也約定開發商可以免責的原因,但開發商沒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告知購房者。
(5)在交付房屋時,房屋沒有達到《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時所應達到的使用條件,購房者拒絕收房而引起的延期交房(特別約定的,可以退房)。
(6)購房者和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補充條款約定的,但因開發商沒有完成而引起的逾期交房。
(7)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開發商超過合同約定期限交房的,屬于逾期交房。
交房要經過業主的驗收及收取鑰匙。
逾期交房是指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內,沒有把房屋交給購房者入住的行為。對于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什么時候算是出賣人履行了交付義務,《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為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只要出賣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了向買受人交鑰匙的行為,將房屋轉移給買受人占有、使用,就視為出賣人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義務,反之,就是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下面介紹期房逾期交房的處理,包括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等處理方式。預售方逾期交房構成對預售合同的......
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在1%-1‰之間約定;違約金按房價款的總額計算;消費者沒有損失不能成為開發商免責理由。約定的逾期交房違約金都要依約支付,除非開發商存在免責事由,如地震、戰爭等這些由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時履行了告知義務,則可以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如果對逾期交房的違約金如何計算沒有作出明確的約定,就應當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買受人所購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來確定;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責事由,則開發商需承擔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責任,包......
賣方逾期交房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合同約定的入住期日到來時,賣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購房者入住;一種是房屋實際并未完工,未達到入住條件,賣方為按合同期日辦理入住,也通知購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針對第一種情況直接約定逾期交付期間的違約金即可,但為防止出現第二種情況,買賣雙方為入住條件發生爭議,賣方拖延不解決,買方又未能按時辦理入住,導致更多的糾紛,因此,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 (1)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屋即通知買方入住時,應達到雙方約定的基本入住條件,首先,由賣方向買方交付《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
逾期交樓案件訴訟時效何時起算-逾期交樓案件訴訟時效何時起算呢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交樓是買方的重要權利之一。如果賣方逾期交樓,買方有權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逾期交樓案件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卻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本文將為您解答逾期...
購房合同上有交樓日期,如果開發商比購房合同上延遲交樓,會有違約金給到你具體賠償要看合同上怎么寫,延期太久可以集合業主聯名告開發商支付寶逾期起訴立案標準是什么?這個沒有明確的規定,不過平臺是會給一定容忍限度的,一般是逾期90天以后,金額5萬以...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發現開發商違約之日起計算。但是,被侵害二十年以上的權利,人民法院是不會保護的。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
你好,很確定開發商是違約的。正規的商品房合同上面標有你的房號,面積大小,以及價格。后面還有辦按揭時間,交房時間。 如果你協議上的時間交房是2012年12月31號交房,他現在要2014年8月才能交房的話那就違約了。按國家購房合同規定:1)...
房地產不準時交樓,就是按合同約定的延期交付違約責任追責。一般房地產合同對交付條件和延期交付、違約責任都有明確的相應條款。如果是開發商沒用在約定時間達到交付條件,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買受人原因(不按時支付規定的款項、未按通知指定時間收房、聯...
開發商逾期交房要承擔違約責任,那么買受人逾期收房會不會也構成違約呢?嚴格的說,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就是違反約定,所以如果開發商符合交付條件而買受人沒有按約去收房,買受人就構成了違約。違約所要承擔的責任一方面要看法律的規定,另一方面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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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逾期交房,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請求法院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起訴流程為:1、選擇管轄法院。在開發商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2、攜帶材料去法院立案:①攜帶起訴狀(包括雙方當事人...
開發商無正當理由延期交房的,購房人的選擇如下:一、購房人的合同解除權《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
小區修建逾期,業主要求分棟交房,政策和法律是允許的!要求合法!因為如何交房沒有固定模式,但交房的時間應按購房合同執行!只不過所交商品房應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應該是通過了驗收的!二則是應水電氣,閉路,網絡要五通,這樣才能住人!只要這兩個條件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