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訴訟中同一刑事案件的辦案檢察官負責的工作環節主要有以下6個:
1、審查逮捕,批準逮捕的權力在檢察院;
2、審查起訴,決定是否起訴的權力在檢察院;
3、出庭支持公訴,在法庭上代表國家權力支持公訴;
4、立案監督,對立案環節進行監督;
5、偵查監督,對偵查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6、審判監督,對審判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刑事案件中,負責捕訴的部門檢察官不僅應當負責審查批準逮捕、審查起訴,而且在其他各個環節中都應當起到法律監督的作用。只有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由不同人民檢察院管轄,或者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另行指派檢察官或者檢察官辦案組辦理的情況除外。這些規定表明,改革后的檢察院各項工作職能已經按照流程進行了歸納和統一,提高了效率。但是,原來各個部門之間的互相監督職能也不免弱化。在司法中,效率與公平之間的選擇總是需要根據實際進行權衡!
捕訴合一是在檢察機關主要自偵權轉移給監察委之后,所做的內部職能調整。 原來同一個案件的批捕權、公訴權是由不同處室、不同承辦人處理,通常也是由不同的主管副檢察長分管,但捕訴合一之后,是否逮捕與是否提起公訴均...
在刑事案件辦理的過程中,檢察院作為一個中樞部門,有專門的案管部門負責對外接受案件,然后根據案件情況在自己檢察院內部按照職責分工進行分配。 由于案管部門對接的部門較多,相應的要求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為了避免...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檢察院在辦理自偵案件偵查終結后,負責案件偵查的部門應該寫出偵查終結報告,并會同其他材料一起轉交本院負責捕訴的部門審查。 因此,偵查部門移交審查的材料遠遠不止偵查終結報告。 檢察院自偵案...
在刑事案件辦理的過程中,檢察院有專門的案管部門負責對外接受案件,然后根據案件情況在自己檢察院內部按照職責分工進行分配。 案管部門針對的往往都是已經形成的案件,對接的是各個辦案機關。除此之外,檢察院還有一個...
在偵查過程中為了查明案情,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聘請鑒定人時,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制作鑒定聘請書。不僅如此,在鑒定人鑒定時,還需要公安機關在各個...
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在辦理自偵案件時,會和公安機關一樣行使法定的偵查權。 通過各種偵查權的合法行使,對案件有關事實、證據查明之后,偵查活動就應該終結。在偵查終結后,案件會根據偵查的結果有不同的后果。 檢...
根據規定,人民檢察院根據檢察工作需要設置業務機構,在刑事訴訟中按照分工履行職責。在各個業務機構都有自己的負責人,承擔著管理等職責。 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檢察院業務機構負責人的職權主要有以下3點: 1、監督...
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負責控告申訴檢察的部門統一接受報案、控告、舉報、申訴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依法審查后七日以內作出處理。 這個規定表明,有關刑事案件的申訴也可以向檢察院提出。 人民檢察院負責控告申訴...
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在批準或不批準逮捕,以及審查起訴階段退回補充偵查的情況下,檢察院必須介入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并且向公安機關送交明確的繼續偵查提綱或補充偵查提綱,要求公安機關辦理。 檢察院給公安機關送交...
(1)設立選舉領導機構。根據法律規定,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大代表的選舉。從各地以往的實踐看,選舉委員會一般由黨委或人大領導人,以及組織、宣傳、統戰、民政、財政、人事、公安、法院、檢察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