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惡意透支信用卡必須是達到刑法第196條規定的信用卡詐騙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依照樓主朋友的情況來看,是不構成犯罪。
第二,欠款的信用卡在丟失后沒有掛失,造成的損失自己也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在此不明確的一點是,透支的1700元是樓主朋友自己透支的,還是丟失期間造成的損失。
如果是丟失期間造成的損失,應該報案。
第三,現在應及時與銀行取得聯系,因為1700元并不是一個很大的數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
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由此可見,1700元是不構立案標準的。
可以與銀行相關部門聯系,分期付款。
另付相關刑法法條: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信用卡惡意透支判斷標準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在2009年12月15日上午國新辦(國務院新聞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所作出的“兩高”司法解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惡意透支”屬于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并對“惡意透支”構成犯罪的條件作了明確的規定。
信用卡“惡意透支”構成犯罪的條件:
第一,在司法解釋中,對“惡意透支”增加了兩個限制條件:
一是發卡銀行的兩次催收;
二是超過三個月沒有歸還所欠款項。
這里面就排除了因為沒有收到銀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書、而沒有按時歸還的行為。
持卡人沒有接到有關通知或者文書而導致過了一定的期限沒有歸還的,不屬于“惡意透支”。
第二,因為“惡意透支”這種信用卡詐騙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這是該行為犯罪非常重要的構成要件。
“非法占有”是區分“惡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個主要界限,只有具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進行透支的才屬于“惡意透支”,才構成犯罪。
第三,這次司法解釋明確了“惡意透支”的數額,“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復利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第四,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決或者公安機關未立案之前,償還了這些透支款息的,從輕處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責任,這樣既依法追究那些“惡意透支”的詐騙行為,同時又發揮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盡可能地縮小刑事打擊面。
一,主觀意識上是否有故意拖欠
二,客觀上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
說白了就是,違約透支就是民事糾紛,惡意透支是刑事犯罪。
前者是主觀上有還款意愿,客觀上沒有足夠的還款能力能夠一次性還清,但是每個月都有盡力的去還款。
后者是主觀上存在故意拖欠,客觀上明明就有足夠的還款能力,但就是不一次性還清,或者沒還夠最低額度。
雖然每個月都在還,不過都是還些10塊20塊的。
還不夠最低的還款額度,那么就可以定性為惡意拖欠。
還有一種是,主觀上存在拒不還款,客觀上不管是否有足夠的還款能力,但是他沒有任何的還款行為,加上數額巨大,那么就可以認定為信用卡詐騙。
信用卡惡意透支判斷標準,越過這個標準就判刑了。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透支信用卡額度以非法占用為目的,經過發卡銀行2次催收,超過3個月沒有歸還欠款的行為。
其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惡意透支”是屬于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惡意透支的數額,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
1、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列為“數額大”;
2、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列為“數額巨大”;
3、數額在100萬元以上,列為“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以上便是信用卡惡意透支判斷標準,持有信用卡的朋友,一定不能觸犯這個底限,否則等待你的可能是牢獄之災。
記住,信用卡透支一定要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量力而為,及時還款。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的到你 有不懂得,有什么問題要解決可以私聊我 主頁也有我的聯系方式。
根據我國規定:信用卡有還款但沒有還夠如果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這個時候就會被起訴。
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所以,信用卡欠款逾期時間過長,銀行幾次催繳不還的話,銀行有權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情節嚴重、數額巨大,還會成為刑事犯罪。
1 按照透支的額度
2 按照銀行催還,透支人的還款表現,一般以3個月為限
3 在被上訴前,能否還請全額
信用卡顧名思義,即使用過程中要講究信用,對惡意透支的不信用行為將面臨一定形式的處罰?! 〉裁词切庞每ǖ膼阂馔钢藴誓刈罡叻ㄅc最高檢對此曾聯合發布過《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惡意透支的幾種情形:即1. 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2. 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3. 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4. 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5. 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
惡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具體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要根據惡意透支的實際金額來分析: 1,惡意透支不滿一萬元的,不構成犯罪,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2,如果惡意透支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并要根據惡意透支的金額分別量刑: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
信用卡惡意透支案件屬于刑事案件,由銀行向公安機關提起訴訟,由公安機關(公檢法三家)對當事人進行處理。 以下是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具體規定: 信用卡欠款不還,是否會被銀行起訴而構成犯罪,主要是根據欠款金額和時間確定的,如果是超過兩個月的信用卡欠款不歸還,且不和銀行主動聯系,就構成惡意透支,當惡意透支數額達到一定數額后就構成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于2014年12月16日起施行。根據《解釋》的規定: 1.詐騙......
惡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具體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要根據惡意透支的實際金額來分析: 1,惡意透支不滿一萬元的,不構成犯罪,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2,如果惡意透支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并要根據惡意透支的金額分別量刑: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
所謂透支,是指持卡人在發卡行帳戶上已經沒有資金或者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根據發卡協議或者經銀行批準,允許其超過現有資金額度支取現金或者持卡消費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為客戶提供的短期信貸,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區別于其它金融憑證的最明顯特征。信用卡...
信用卡惡意透支案件屬于刑事案件,由銀行向公安機關提起訴訟,由公安機關(公檢法三家)對當事人進行處理?! ? 以下是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具體規定: 信用卡欠款不還,是否會被銀行起訴而構成犯罪,主要是根據欠款金額和時間確定的,如果是超過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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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修改《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司法實踐情況,現決定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
欠銀行錢逾期不還后果肯定嚴重啊信用卡欠款多少會被判定惡意透支,多少會承擔刑事責任第一,惡意透支信用卡必須是達到刑法第196條規定的信用卡詐騙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依照樓主朋友的情況來看,是不構成犯罪?! 〉诙?,欠款的信用卡在丟失后沒有掛失,造成...
最高院對惡意透支信用卡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信用卡惡意透支構成犯罪的條件作了明確的規定,以及惡意透支認定處罰的相關問題,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作了界定,以區別...
看情況:1、如果一個人持有很多張信用卡,每張信用卡都透支,并且透支后過了還款日一直都不還,對各發卡銀行的催還電話置之不理,就形成了惡意透支的嫌疑,一定期限日之后,各銀行會將案情移交公安局經濟調查科,調查科立案偵查,透支額度較大的會拘留,交法...
信用卡惡意透支判斷標準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在2009年12月15日上午國新辦(國務院新聞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所作出的兩高司法解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惡意透支屬于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并對惡意透支構成犯罪...
首先你們沒搞清什么是惡意透支和惡意不還的問題。根據你所反映的情況來講。 一:2009年10月還過一次錢,也就是說2009的11月份和12月份沒有還錢,2010年的1月份你們通過給催收還錢2100元。這時候性質變了,惡意透支和惡意不還是兩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