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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狀需要一份,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時使用的文書;且必須是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
上訴狀為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民事、行政或刑事判決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時使用的文書。
必須是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必須是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一審裁定或判決不服提起的這里包括兩層意思,只能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即高級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對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訴。
必須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即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制作一審裁判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級;是當事人針對一審判決或裁定在認定事實、運用法律或程序上存在的問題提出的。
擴展資料:
上訴狀分類:
1、刑事上訴狀:刑事訴訟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案件判決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訴期限內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原審裁決或重新審理而提出的訴訟書狀。
2、民事上訴狀:民事訴訟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變更原審判決或裁定,或重新審理的書狀。
3、行政上訴狀: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對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決,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變更原裁判的一種法律文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上訴狀
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天;上訴期從接到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訴。
民事訴訟法對當事人提起上訴,規定了一定的條件。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這一規定,上訴必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
1、必須是原案件的當事人提起上訴;
2、必須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
3、必須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必須提出上訴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規定: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第十一條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 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理和發布法律文書。
人民法院應當對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
第十三條 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第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第十五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
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愿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可以上訴的裁定法律有明確規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時候,對所發生的程序上應解決的事項,所做的審判職務上的判定。
在中國,民事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的;駁回起訴;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中止或者終結訴訟;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中止或者終結執行;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撤銷仲裁裁決;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其中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和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上訴。訴訟保全和先行給付的裁定,當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刑事裁定主要用于解決訴訟過程中的程序問題,也用于減刑、假釋、駁回自訴等實體問題。行政訴訟裁定主要用于解決程序問題,以駁回起訴、準許或不準許撤訴以及其他由裁定解決的事項。裁定書一般以書面形式作出,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口頭裁定的,需記入筆錄。第二審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第一審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起訴;
(四)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
(六)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對前款第(一)、(二)、(三)項裁定,可以上訴。
裁定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口頭裁定的,記入筆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破產申請不予受理的,應當作出裁定。破產申請人對不予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刑事上訴期限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上訴期限,依案件性質及其具體情況,分別是: (1)反革命案件和貪污等其他一般刑事案件,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五日,從當事人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2)殺人、強奸、搶劫、爆炸和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中,如被告人應當判處死刑,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均為三日;如上述案件中的被告人不是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或者案情復雜、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實尚不完全清楚,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仍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仍為五日。 (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所有被告人并未全部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全案被告人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統一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統一為五日。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逾上訴期限而未提起上訴,而人民檢察院也沒有提起抗訴時,則第一審判決、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依法應予以執行。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得再行上訴。
2、民事上訴期限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只能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上訴,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
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有權在判決、裁定書送達之日起,按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上訴。
刑事訴訟中,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可以就一審判決、裁定提起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一審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裁定不服 的,可以提起上訴。
行政訴訟中,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裁決的,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行使上訴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提起上訴的主體必須是享有上訴權的當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訴權的訴訟代理人。
這些人應是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一審判決確定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一審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經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為行使上訴權除此之外,其他人無權對該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 2、提起上訴的對象必須是允許上訴的判決或裁定。
最高法院的判決或裁定、依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法律規定不得上訴的其他裁定,都不準上訴。另外,調解協議也不能上訴。
3、必須在法律規定的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對判決提起的上訴期為15日,裁定為10日。
居住國外的一方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上訴期限為60日。 4、提起上訴必須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狀,并根據被上訴人的人數提交上訴狀副本。
民事起訴狀三份,所有證據材料復印件三份,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如果是法人,還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一份。對方欠錢不還起訴的材料 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1)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2)當事人主體資格...
展開全部 欠款起訴需要民事起訴狀,起訴狀應當按照被告人數準備份數,證據材料應當提交復印件,復印件就準備1份.
只需要180元左右。我剛辦理了追討三萬五欠款的官司。 如果你勝訴了,對方還得出起訴費的,你就可以拿回起訴費了。對方欠錢不還去法院起訴需要多少錢民事經濟案的訴訟費,一萬元以下的每宗按50元收取,1~10萬元的按2.5%交納,10~20萬元的按...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一般情況下,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1、身份證明;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5、擔保...
起訴狀 1、原告:XX,男,XX年 月 日出生,現住某市甲區某街道 號. 2、被告:XX,男, 年 月 日出生,現住某市乙區某街道 號. 3、訴訟請求: 1)被告返還原告欠款XX元人民幣;利息XX元。 2)訴訟費XX元由被告承擔...
增加訴訟請求申請 申請人 某某某(寫你的名字),女,年 月 日出生, (民族),住址: 申請事項:申請變更原告訴訟請求,將原告主張每月 元撫養費增加到 每月 元。 申請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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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訴人的人數+1。 每個被上訴人各一份,法院留一份。 《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
管轄權異議上訴狀范文 上訴人(原審被告):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長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XXXX 上訴人因XX糾紛提出的管轄異議,不服XX人民法院(20XX)X民三初字第XX號民事裁定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