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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條
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二條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十五條
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保持防治環境噪聲污染的設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的,必須事先報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六條
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進行治理,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
征收的超標準排污費必須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條
對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造成嚴重環境噪聲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單位必須按期完成治理任務。限期治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
對小型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內授權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決定。
第十八條
國家對環境噪聲污染嚴重的落后設備實行淘汰制度。
國務院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限期禁止生產、禁止銷售、禁止進口的環境噪聲污染嚴重的設備名錄。
生產者、銷售者或者進口者必須在國務院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分別停止生產、銷售或者進口列入前款規定的名錄中的設備。
第十九條
在城市范圍內從事生產活動確需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必須事先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按照《城市區域環境噪音標準》的規定,以居住為主的區域,白天不能超過55分貝,夜間不能超過45分貝;而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則白天不能超過60分貝,夜間不能超過55分貝。同時,環境噪音又分為工業生產噪音、建筑施工噪音、交通運輸噪音和社會生活噪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規定,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以及鄉村居住環境的噪聲標準值,白天等效噪聲值為55分貝,夜間為45分貝;商業、工業混雜區的等效噪聲值為60分貝,夜間為50分貝;城市中交通干線兩側,白天噪聲的等效噪聲值為70分貝,夜間不超過55分貝。
公安機關管轄、查處的噪音擾民行為主要為社會生活噪音,工業生產、建筑施工等其他超分貝噪音擾民則歸由環保等部門管轄、查處。
在1996年10月29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商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擁有的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狀況和防治環境噪聲污染的設施的情況。”第六十一條則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學校周屬于邊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白天等效噪聲值為55分貝,夜間為45分貝;
噪聲擾民可以報案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擴展資料
噪音擾民的起訴
噪音擾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噪聲擾民是一個行為后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噪聲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
《噪聲法》對噪音擾民行為并沒有提出聲響一定要達到多少分貝才構成噪音擾民的必要條件。起訴噪音擾民需有能夠證明噪音存在的證據,比如證人證言、錄音、當事人陳述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噪音擾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按照《城市區域環境噪音標準》的規定,以居住為主的區域,白天不能超過55分貝,夜間不能超過45分貝;而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則白天不能超過60分貝,夜間不能超過55分貝。
同時,環境噪音又分為工業生產噪音、建筑施工噪音、交通運輸噪音和社會生活噪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規定,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以及鄉村居住環境的噪聲標準值,白天等效噪聲值為55分貝,夜間為45分貝;商業、工業混雜區的等效噪聲值為60分貝,夜間為50分貝;城市中交通干線兩側,白天噪聲的等效噪聲值為70分貝,夜間不超過55分貝。
公安機關管轄、查處的噪音擾民行為主要為社會生活噪音,工業生產、建筑施工等其他超分貝噪音擾民則歸由環保等部門管轄、查處。 在1996年10月29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商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擁有的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狀況和防治環境噪聲污染的設施的情況。”
第六十一條則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學校周屬于邊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白天等效噪聲值為55分貝,夜間為45分貝;。
國家對于不同地段分貝高低有不同限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區域噪聲標準》規定: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值晝間不得超過55分貝,夜間不得超過45分貝。同時,北京市環保局在對室內噪聲污染問題的一個復函中明確,目前國家和地方沒有室內環境噪聲檢測方法和標準,但依照“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T14623-93),不得不在室內測量時,室內噪聲限值應低于所在區域標準10分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規定:城市建筑施工期間施工場地產生的噪聲分階段限值:土石方階段晝間不得超過75分貝,夜間不得超過55分貝。
1999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設計規范》中嚴格規定"住宅的臥室、起居室(廳)內的允許噪聲級 晝間應小于或等于50dB,夜間應小于或等于40dB,住宅的臥室、起居室(廳)宜布置在背向噪聲源的一側。電梯不應與臥室、起居室(廳)緊鄰布置。凡受條件限制需要緊鄰布置時,必須采取隔聲、減振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一條 為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第三條 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因從事本職生產、經營工作受到噪聲危害的防治,不適用本法。
第四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規劃,并采取有利于聲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第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鄉建設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功能區和建設布局,防止或者減輕環境噪聲污染。
第六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各級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主管部門和港務監督機構,根據各自的職責,對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 國家鼓勵、支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推廣先進的防治技術和普及防治環境噪聲污染的科學知識。第九條 對在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不同的功能區制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劃定本行政區域內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并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第十二條 城市規劃部門在確定建設布局時,應當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合理劃定建筑物與交通干線的防噪聲距離,并提出相應的規劃設計要求。
第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設單位必須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規定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當有該建設項目所在地單位和居民的意見。第十四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建設項目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之前,其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達不到國家規定要求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十五條 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保持防治環境噪聲污染的設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的,必須事先報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六條 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進行治理,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征收的超標準排污費必須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條 對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造成嚴重環境噪聲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單位必須按期完成治理任務。
限期治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對小型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內授權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
第十八條 國家對環境噪聲污染嚴重的落后設備實行淘汰制度。國務院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限期禁止生產、禁止銷售、禁止進口的環境噪聲污染嚴重的設備名錄。
生產者、銷售者或者進口者必須在國務院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分別停止生產、銷售或者進口列入前款規定的名錄中的設備。第十九條 在城市范圍內從事生產活動確需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必須事先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第二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環境噪聲監測制度,制定監測規范,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
環境噪聲監測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報送環境噪聲監測結果。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有權依據各自的職責對管轄范圍內排放環境噪聲的單位進行現場檢查。
被檢查的單位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部門、機構應當為被檢查的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檢查人員進行現場檢查,應當出示證件。 第二十二條 本法所稱工業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第二十三條 在城市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工業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第二十四條 在工業生產中。
一、噪音擾民的基本標準 較強的噪聲對人的生理與心理會產生不良影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環境中,噪聲主要造成聽力損失,干擾談話、思考、休息和睡眠。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的調查,在噪聲級85分貝和90分貝的環境中工作30年,耳聾的可能性分別為8%和1...
鄰居擾民,可以通過110報警或者由主管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
1.關于小區車庫的一些法律規定 這屬于噪音污染,可投訴到當地環保部門。根據我國《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規定,居民區的噪音標準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這個標準相當于兩個人在房間里說話,互相能夠聽清楚的一個音量,而超過這個音量,就可以算...
一、噪音標準多少算是擾民 正常居民樓超出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算擾民。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晝間55分貝, 夜間45分貝。 (二...
噪音擾民打110有用嗎依據我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居民遭受到噪聲污染干擾的,應該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一、城市噪音擾民的標準是什么?擾民是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來十三條的規定,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1、一類生活區自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鐘的...
1.環境保護法里規定的噪聲相關標準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copy噪聲標準》明確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 1.療養區、高級別墅區2113、高級賓館區,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2.以居住5261、文教機關 為主的區域...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17日審議修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議案。其中草案規定,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未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和時段等規定,采取控制噪聲的有效措施,干擾周圍生活環境或者使用音響器材時,...
2022年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施行,為解決噪聲擾民、防治噪聲污染提供了法治遵循。人民法院歷來高度重視噪聲侵權案件審理,注重以法治力量守護公眾安靜權。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生態環境侵權案件適用禁止令保全措...
最好先和事主協商好再說。 ◆關于彈鋼琴算不算擾民,根據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音標準》規定,在居民區內,戶外允許噪音級晝間為50分貝,夜間為40分貝,一旦是觸犯了刑法,可以直接用刑罰的手段去解決,直接去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