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總則》施行前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改變了《民法通則》短期一年訴訟時效的規定而規定為三年。因此,2017年10月1日后發生的人身侵權損害,提起訴訟的時效為三年時限。對于《民法總則》施行時,已經屆滿一年訴訟時效的人身侵權仍適用一年訴訟時效,尚未屆滿一年訴訟時效的,適用三年訴訟時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并不是所有侵權糾紛都統一適用《民法總則》規定的三年訴訟時效,如《專利法》等民事特別法規定的訴訟時效與民法總則規定的訴訟時效如不一致的,仍適用特別法......
《民法總則》施行前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改變了《民法通則》短期一年訴訟時效的規定而規定為三年。 因此,2017年10月1日后發生的人身侵權損害,提起訴訟的時效為三年時限。 對于《民法總則》施行時,已經屆滿一年訴訟時效的人身侵權仍適用一年訴訟時效,尚未屆滿一年訴訟時效的,適用三年訴訟時效。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并不是所有侵權糾紛都統一適用《民法總則》規定的三年訴訟時效,如《專利法》等民事特別法規定的訴訟時效與民法總則規定的訴訟時效如不一致的,......
《民法總則》施行前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改變了《民法通則》短期一年訴訟時效的規定而規定為三年。因此,2017年10月1日后發生的人身侵權損害,提起訴訟的時效為三年時限。對于《民法總則》施行時,已經屆滿一年訴訟時效的人身侵權仍適用一年訴訟時效,尚未屆滿一年訴訟時效的,適用三年訴訟時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并不是所有侵權糾紛都統一適用《民法總則》規定的三年訴訟時效,如《專利法》等民事特別法規定的訴訟時效與民法總則規定的訴訟時效如不一致的,仍適用特別法......

《民法總則》施行前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改變了《民法通則》短期一年訴訟時效的規定而規定為三年。因此,2017年10月1日后發生的人身侵權損害,提起訴訟的時效為三年時限。對于《民法總則》施行時...
《民法總則》施行前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改變了《民法通則》短期一年訴訟時效的規定而規定為三年。因此,2017年10月1日后發生的人身侵權損害,提起訴訟的時效為三年時限。對于《民法總則》施行時...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明確提出改革人身損害賠償制度,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的要求。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通知,授權各省、市、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
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廢止了嗎 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廢止了嗎?《侵權責任法》通過一審、二審、再審法院確定,廢止卻屢陷困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審決定于2016年10月16日起施行。該司法解釋于...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
來源:保險訴訟參考導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于2020年12月31日進行了重大修正,此次修正共計刪除14條規定、修改4條規定、新增2條規定。本期推送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對于《最高人民...
1.民法通則126條對應民法總則多少條 《民法通則》中關于侵權的民事責任(含第126條),在《民法總則》中不再專門作出規定,這部分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侵權責任法》的第85條中。一、《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 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 為正確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 為正確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
一、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對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的規定1804年,《法國民法典》的制定標志著近代民法的誕生。由此近代侵權行為法使人身權在法律上獲得了獨立的地位,但對人身權的保護是欠完整的。1900年《德國民法典》首次以立法上的形式明確規定了對人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