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1、《公司法》
公司法,是規范公司行為的基本法律,公司的設立、股東資格、公司章程、股東責任、股東權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項,都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來進行,是中、小企業貫穿始終的一部法律。
2、《合同法》
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為了盈利,而盈利就離不開交易。《合同法》是規范市場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體進行經濟活動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蓋的內容廣泛,不僅商品交易需要訂立合同,涉及到公司的股權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物權變動等事項也均需有合同保障,均受《合同法》的調整。
3、《物權法》
公司經營所得,涉及到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以及交易有些動產,是需要登記才能取得物權的,這部分物權的取得是要受《物權法》調整的。
同時,《土管法》、《房地產管理法》也是涉及土地、房產物權方面應當遵循的規范。
4、金融類法律
公司成立之后,運營期間,要支付結算、要貸款融資,這個時候,涉及到的法律、法規有《貸款通則》、《票據法》、《證券法》等。
公司為了分散風險以及交通工具類因國家強制規定,而必須或選擇的保險,就又涉及到《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5、知識產權類的法律
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譽、同時還會給自己的產品或者服務注冊商標、有自己的商業秘密和專利技術。這些涉及到《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調整。
6、稅收類的法律
公司作為最重要的納稅義務人,在繳納稅款的時候要遵循《增值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規范和約束。
7、勞動類法律
公司經營離不開人,而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就要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的規定,為勞動者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8、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是規定公司上市、退市以及股票的上市交易的相應法律規定,例如:上市申請需要提交上市報告書、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等文件等等。
9、《擔保法》
公司經營的時候,不僅涉及到為人擔保,也可能涉及到找人擔保,這方面就要受到《擔保法》的調整。
1、《公司法》公司法,是規范公司行為的基本法律,公司的設立、股東資格、公司章程、股東責任、股東權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項,都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來進行,是中、小企業貫穿始終的一部法律。
2、《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是公司設立、年檢、注銷必須遵循的法規。3、《合同法》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為了盈利,而盈利就離不開交易。
《合同法》是規范市場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體進行經濟活動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蓋的內容廣泛,不僅商品交易需要訂立合同,涉及到公司的股權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物權變動等事項也均需有合同保障,均受《合同法》的調整。
4、《物權法》公司經營所得,涉及到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以及交易有些動產,是需要登記才能取得物權的,這部分物權的取得是要受《物權法》調整的。同時,《土管法》、《房地產管理法》也是涉及土地、房產物權方面應當遵循的規范。
另外,物權具有擔保功能,在涉及物權擔保時,《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是必須遵守的。5、金融類法律公司成立之后,運營期間,要支付結算、要貸款融資,這個時候,涉及到的法律、法規有《貸款通則》、《票據法》、《證券法》等。
公司為了分散風險以及交通工具類因國家強制規定,而必須或選擇的保險,就又涉及到《保險法》的相關規定。5、知識產權類的法律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譽、同時還會給自己的產品或者服務注冊商標、有自己的商業秘密和專利技術。
這些涉及到《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調整。6、《婚姻法》、《繼承法》公司在運轉的過程中,可能出現股東因為婚姻、繼承事項的出現,而出現股東或股份的變動,這方面上述兩部法律均有調整。
7、稅收類的法律公司作為最重要的納稅義務人,在繳納稅款的時候要遵循《增值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規范和約束。8、勞動類法律公司經營離不開人,而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就要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的規定,為勞動者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9、會計法公司運轉,各種經濟指標都要用數字來體現,而體現的數字都要受《會計法》的規定,不能違背該法及配套法規的相關規定。10、《擔保法》公司經營的時候,不僅涉及到為人擔保,也可能涉及到找人擔保,這方面就要受到《擔保法》的調整。
11、《破壞法》公司的終止,就是公司作為法人人格的消滅,無論是股東自行決定解散還是申請法院解散,都要成立清算組,這時的操作《公司法》有規定;而到了資不抵債的時候,申請破產就要受《破壞法》的調整了。
涉及的法律、法規很多,主要有:
1、公司基本法律
《公司法》,是規范公司行為的最基本的法律,公司的設立、股東資格、公司章程、股東責任、股東權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項,都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來進行,是中、小企業貫穿始終的一部法律。
2、公司成立運營期間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是公司設立、年檢、注銷必須遵循的法規。
《合同法》
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為了盈利,而盈利就離不開交易。《合同法》是規范市場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體進行經濟活動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蓋的內容廣泛,不僅商品交易需要訂立合同,涉及到公司的股權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物權變動等事項也均需有合同保障,均受《合同法》的調整。
3、物權法律
公司經營所得,涉及到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以及交易有些動產,是需要登記才能取得物權的,這部分物權的取得是要受《物權法》調整的。
同時,《土管法》、《房地產管理法》也是涉及土地、房產物權方面應當遵循的規范。
另外,物權具有擔保功能,在涉及物權擔保時,《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是必須遵守的。
4、金融類法律
公司成立之后,運營期間,要支付結算、要貸款融資,這個時候,涉及到的法律、法規有《貸款通則》、《票據法》、《證券法》等。
公司為了分散風險以及交通工具類因國家強制規定,而必須或選擇的保險,就又涉及到《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5、知識產權類的法律
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譽、同時還會給自己的產品或者服務注冊商標、有自己的商業秘密和專利技術。這些涉及到《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調整。
6、《婚姻法》、《繼承法》
公司在運轉的過程中,可能出現股東因為婚姻、繼承事項的出現,而出現股東或股份的變動,這方面上述兩部法律均有調整。
7、稅收類的法律
公司作為最重要的納稅義務人,在繳納稅款的時候要遵循《增值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規范和約束。
8、勞動類法律
公司經營離不開人,而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就要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的規定,為勞動者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9、《會計法 》
公司運轉,各種經濟指標都要用數字來體現,而體現的數字都要受《會計法》的規定,不能違背該法及配套法規的相關規定。
10、《擔保法》
公司經營的時候,不僅涉及到為人擔保,也可能涉及到找人擔保,這方面就要受到《擔保法》的調整。
11、公司破產終止時
公司的終止,就是公司作為法人人格的消滅,無論是股東自行決定解散還是申請法院解散,都要成立清算組,這時的操作《公司法》有規定;而到了資不抵債的時候,申請破產就要受《破產法》的調整了。
公司法(部分)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立法宗旨】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調整對象】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條【法人財產權及股東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股東權利】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第五條【公司義務及權益保護】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第六條【公司登記】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第七條【營業執照】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4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第八條【公司名稱】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第九條【公司性質改變】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繼。
第十條【公司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第十一條【公司章程】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第十二條【經營范圍】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十三條【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分公司與子公司】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轉投資】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第十六條【公司擔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
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第十七條【權益保護與職業教育】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公司應當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公司職工的職業教育和崗位培訓,提高職工素質。第十八條【工會與職工代表大會】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黨組織】 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二十條【股東禁止行為】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
目 錄 一、總則 二、員工招聘與錄用管理 三、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 四、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五、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六、員工培訓 七、勞動定額管理 八、勞動用工(合同)管理 九、勞動紀律 十、獎懲 十一、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員工。(勞務派遣員工規章制度另行規定)第三條 員工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 公司有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合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錄用管理 第五條 公司招用勞動者時,需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新員工報到時需提供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及前工作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公司人力資源部驗原件留復印件;無相關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的,員工應提供相關證明。第七條 接到公司的錄取通知后,新員工即可與人力資源部聯系體檢事宜,最晚要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領取體檢表格并在一周內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公司將隨時決定終止錄用,因個人故意拖延體檢時間或隱瞞體檢不合格結果的,一經發現,公司有權隨時終止錄用。
第八條 新員工報到時應交3張1寸照片及身份證原件,用于辦理工作證、醫療保險病歷本、開工資帳戶。第九條 體檢等錄用條件符合后,企業予以錄用。
錄用后員工應在10個工作日內調檔,調檔同時轉入社保關系;檔案調入公司的員工可簽訂勞動合同,合同開始時間從用工之日起計算,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期限設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未經公司同意員工不得做兼職工作。
第十條 公司不得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得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三章 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含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津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第十三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174小時。
第十四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在六個月內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五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十六條 公司每月10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2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十八條 員工病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但病假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十九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6)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7)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8)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二十一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二十二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三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特殊工時。
以下范本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章 勞動管理
第一節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試用于公司辦公室。
第三條 員工工作時間為早上9:00至下午5:0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午餐時間為中午12:30至1:30分。
第四條 公司辦公室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簽到制度并附有考勤薄監督。
第五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處罰。(20元/次)
第六條 公司設有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上報總經理辦公室,并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根據此核發員工工資及其他薪資。
第七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把外出原因寫在黑板上,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向公司領導請示,待批準后方可外出辦事,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時間開始5分鐘至15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15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15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九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工資的10%,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當月工資的50%,達5次者扣發100%的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第十一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工資的5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3天以上者,公司給予開除處理。
第二節 請假與休假
第一條 員工每周按輪休表休息。
第二條 員工全年政府指定假日:
1. 元旦xx天;
2. 五一勞動節xx天;
3. 國慶節xx天;
4. 春節xx天;
5. 婚、喪、產假按國家規定;
6. 探親假 工作滿一年者,視路途遠近而定5-7天;
第三條 事假
1. 如因事必須親自處理,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2天,超時為曠工,特殊情況按公司制度處理;
3. 事后請假者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情,經公司領導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出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第四條 病假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第二天申請,經領導批準后,轉交人事部登記;
2. 請病假一天者免附醫生證明;一天以上須持當日的勞保或公立醫院證明(私人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出24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生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可酌情給于特別病假,但以1個月為限;住院者視情況處理;
4. 當月請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給。(超出一天以上按事假4項處理);
5. 不按上述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處理;
第五條 員工請假批準權限
1、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向公司領導說明;
第六條 員工公出
1、員工公出辦事須在簽到處上填寫因由;
第七條 加班
1、節假日加班須經領導批準方可生效;
2、平日加班根據工作需要,經領導批準方可生效;
第八條 遲到
1、凡遲到者均按公司規定,1%/次扣除工資。
第九條 早退
1、凡遲到者均按公司規定,1%/次扣除工資。
公司辦公室
1.會計管理常用法規有哪些 管理法規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行屬地原則。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含縣級,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負責所屬農場、連隊等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中央在京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
1.會計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會計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城市合作銀行會計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會計制度。醫院會計制度。保...
1.會計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會計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城市合作銀行會計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會計制度。醫院會計制度。保...
1.請問公司財務會計涉及到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會計應遵循的原則:合法性原則;可靠性原則;相關性原則;分期核算的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原則;一致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小編再送一個2018年ACCA資料包可以分享給小伙伴,戳:ACC...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大概有,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公司法、破產法、證券法、合同法、支付結算辦法、票據法等,企業財務通則、金融企業財務制度 、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規定、證券公司財務制度、行政單位...
1.會計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會計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城市合作銀行會計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會計制度。醫院會計制度。保...
1.企業融資法律法規有哪些 原發布者:中華文苑企業融資種類方式有哪些?小編希望企業融資種類方式有哪些?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必要請您下載收藏以便備查,接下來我們繼續閱讀。我們知道我國的經濟在快速的發展,主要的貢獻者就是企業公司,我國的國...
1.關于資產管理公司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不同國家對于本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都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約束,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遵循的日常法律法規如下: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7號),2000...
1.建筑工地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都有哪些 建筑工程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資料參考如下: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涉及勞動防護用具,保障作業人員安全施工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涉及安全生產3《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涉及安全生產制度,各單位責...
1.會計實務和稅收法規有哪些呢 (1)收入確認。新準則和稅法對收入確認在時間上的規定差異較大。新準則從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和謹慎性原則出發,側重于收入實質性的實現;而稅法從組織財政收入的角度出發,側重于收入社會價值的實現(對單個企業來說收入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