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南京市、無錫市、徐州市、蘇州市,依據如下:
政府規章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擬訂,并經各該級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討論決定的法律規范形式。其效力等級低于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有權制定規章的“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
中國的“較大的市”雖然在《憲法》和多部法律中沒有統一的定義,但其中的18個經國務院據《地方組織法》規定批準的“較大的市”較無異議。
“較大的市”有以下幾類:
1)18個共四批公布的城市:
唐山、大同、包頭、大連、鞍山、撫順、吉林、齊齊哈爾、無錫、淮南、青島、洛陽(1984年10月批準,重慶市是在這一批公布的,已經升格為直轄市)
寧波(1988年3月批準)
淄博、邯鄲、本溪(1992年7月批準)
徐州、蘇州(1993年4月批準)
2)4個經濟特區:深圳、珠海、汕頭、廈門(這里談論的是經濟特區中屬于較大的市的那些經濟特區。海南是省,不是城市。)
3)27個省級政府所在地=22個省會(大陸上的省份)+5個自治區首府
目前共有49個“較大的市”=18+4+27。
在中國283個地級市中,僅僅這49個“較大的市”具有地方立法權。
[行政法規]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166號令) (2010-06-03)
[行政法規]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010-06-03)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010-06-03)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10-04-23)
[行政法規]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監督管理的若干意見 (2009-04-13)
[行政法規] 無錫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009-02-18)
[行政法規]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2008-12-24)
[行政法規] 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通知 (2008-05-13)
[部門規章]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2008-02-18)
[部門規章]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2007-09-06)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07-07-20)
[行政法規]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007-05-28)
[行政法規]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007-05-28)
[行政法規]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007-05-28)
江蘇省土地管理法已廢止現在執行的是: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2004年修訂)(2000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3年4月21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于修改〈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4月16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于修改〈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促進本省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貫徹執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加強土地資源和土地資產管理。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依法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防止土地資產流失。
第三條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省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設區的市、縣(市,下同)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二章土地登記發證第四條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五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單位和個人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
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和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同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保護、管理。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者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土地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準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依法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出租、抵押登記。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土地權利終止的,原土地登記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注銷土地登記:(一)依法被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國有土地租賃期滿,未申請續期或者續期申請未獲批準的;(三)因自然災害造成土地權利滅失的;(四)土地使用權抵押、出租等土地他項權利終止的;(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被全部征用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全部轉為非農業人口的;(六)其他依法被終止土地權利的。
第八條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因工作失誤導致登記不當的,應當予以更正,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第三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第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資源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編制本轄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報批。
其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省人民政府授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準。第十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土地劃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縣級、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劃分土地利用區,明確土地用途。土地利用區應當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農用地區、城市建設用地區、村莊集鎮建設用地區、土地開墾區和禁止開墾區等。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還應當根據土地使用條件,確定每一塊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第十一條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江河、湖泊、灘涂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規劃、交通建設規劃等,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在城市規劃區內,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在江河、湖泊、水庫的管理和保護范圍以及蓄洪滯洪區內,土地利用應當符合江河、湖泊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規劃,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輸水的要求。
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嚴格執行上級下達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應當優先保證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保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建設用地。
節余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經核準后,可以結轉下一年度使用。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列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內容,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統,對。
南京市、無錫市、徐州市、蘇州市,依據如下: 政府規章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擬訂,并經各該級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討論決定的法律規范形式。
其效力等級低于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有權制定規章的“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
中國的“較大的市”雖然在《憲法》和多部法律中沒有統一的定義,但其中的18個經國務院據《地方組織法》規定批準的“較大的市”較無異議。 “較大的市”有以下幾類: 1)18個共四批公布的城市: 唐山、大同、包頭、大連、鞍山、撫順、吉林、齊齊哈爾、無錫、淮南、青島、洛陽(1984年10月批準,重慶市是在這一批公布的,已經升格為直轄市) 寧波(1988年3月批準) 淄博、邯鄲、本溪(1992年7月批準) 徐州、蘇州(1993年4月批準) 2)4個經濟特區:深圳、珠海、汕頭、廈門(這里談論的是經濟特區中屬于較大的市的那些經濟特區。
海南是省,不是城市。) 3)27個省級政府所在地=22個省會(大陸上的省份)+5個自治區首府 目前共有49個“較大的市”=18+4+27。
在中國283個地級市中,僅僅這49個“較大的市”具有地方立法權。
1.國家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 省級總體應急預案 1.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 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 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5. 內蒙古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
南京市政府規章制定辦法(2020年9月1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33號公布)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立項 第三章 起草 第四章 審查 第五章 決定、公布和備案 第六章 解釋、評估和清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
1.關于園林的有哪些法律法規 與園林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標準等,搜集希望能幫到你。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綠化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
1.我國制定的環保法律法規有哪些 環境保護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12-26]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008-12-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2008-09-04]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江蘇省消防條例 (1995年8月11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6月18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江蘇省消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2年6月22日江蘇省第九...
1.2017年7月起將施行哪些新的法律法規 人民網·天津視窗1月1日電:2013年1月1日起,一批新法律新法規開始實施,與市民生活關系密切,包括食品營養標簽、人事檔案管理費降低、30項行政收費免征或取消、新交通法規等。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
【裁判摘要】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不屬于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范疇,且與《物權法》、《繼承法》、《房屋登記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間資源,美化城市市容環境,建設美麗蘇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江蘇省廣告條例》《蘇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
1.與園林有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共7章70條,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同...
行政處罰法規定了國務院部、委員會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省會市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設定行政處罰的權限。一是可以在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這不屬于設定權,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