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詢問超期理由,如果真是無故超期,可以向上級紀檢部門投訴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根
法院判定的還不合法,而且是二審了。
難道法律的認知是你自己決定的嗎?認為不合理可以上訴,但是幾次下來還是一個結果只能說明沒判錯。
你不執行的話當然會被納入失信。
而且會強制執行。
被告對二審判決不服,是不可能再上訴高級法院的,因為我國是二審終審,二審后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了。
現在被告應該是向高院申請再審。
申請再審不應該停止執行,你應該盡快申請執行被告,如申請執行了應該叫執行法院盡快執行。
但如果高院決定再審,高院會送達民事裁定,民事裁定會明確中止原判執行,那時就必須停下執行了。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我認為可能需要改判,合議庭合議后正在等待審判委員會開會研究。
耐心等等吧,只要不是檢察院抗訴的,只會判的比原來少,不會判的比原來多。
因為法律規定,對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案件,二審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詢問超期理由,如果真是無故超期,可以向上級紀檢部門投訴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根二審民事案件延期通知原告期限據相關司法解釋: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清楚了不? 其他法條給你做參考: 第一百四十九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五十一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
一審不準離婚二審應當判決離婚的如何處理當事人不服一審不準離婚的判決而上訴的,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5條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根據該規定,凡是一審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而二審法院認為應當準予離婚的,且經調解無效的,就應當將案件發回重審。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離婚案件是一個復合之訴,其既包括當事人關于離婚的爭議,......

不能。根據《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二十八條 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者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雙方當...
一審勝訴對方上訴后在二審中放棄訴訟請求的要如何處理根據民訴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原告可以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在二審期間,原告的實體主體地位仍然沒有改變,原告放棄訴訟請求是完全可以的。人民法院應按照當事人請求作出處理,從而該糾紛不復存在,當事人...
審結時限是三個月,裁定時限是三十日,如果決定發回重審的,有原法庭組成合議庭,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
您好!一、遺漏訴訟請求 2015年《最高院關于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三百二十六條對當事人在第一審程序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二、遺漏當事人 ...
你只要去法院開庭,提交原有證據,你能了解對方有什么新的證據嗎或是什么理由上訴,要做好反擊。你也要在收集一些有利的證據,如果對方說是新證據你可以反駁不是或你也有新的證據反駁。如果你的案子在一審已經收集了所有證據,那你只有去開個庭,把原來的證據...
一審做出判決后,雙方均不服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撤銷原判,指令原審法院重審。重審期間,被告更換了代理人。新委托的代理人認為案件不屬于一審法院管轄,欲向法院提起管轄權異議。 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
二審案件,是針對不服一審判決的審判階段。因此,作為被上訴人應當圍繞上訴人提出事實和理由進行反駁,其中部分反駁理由可引用一審法院針對同一事實和理由的法院意見(本院認為)。
1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復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2,可以委托律師處...
二審法院發現一審法院裁定有誤如何處理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二審法院可以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
發回重審制度是民事訴訟程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發回重審是二審法院經過對一審上訴案件審理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或者一審判決遺漏當事人、訴訟請求等四種事由;由二審法院作出撤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