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不按照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在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內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滯納金。
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工作中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如何計算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認定:執行給付=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貨幣債務 遲延履行期間清償的債務利息。
延遲履行清償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貨幣債務×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延遲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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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的兩倍。
在合同違約中,逾期付款是最常見的。
計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時間起點比較容易確定,應從債務人違約之日起計算。
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債權人催告后,債務人應當自催告或者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合同有逾期付款約定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明確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的具體方式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裁判機關可以根據違約人的請求,依法予以減少。【/br/】合同當事人未明確約定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的,違約方仍應依法承擔法律后果。
本文主要對司法實踐中合同當事人不能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如何確定逾期付款的責任進行綜合分析,力求清晰連貫。
1。逾期付款利息的性質和計算標準;(1)損失賠償:第一,合同法中違約損害賠償的目標是達到與合同完全履行相同的結果。
付款義務人有義務按照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如果按時支付,債權人可以將獲得的現金存入銀行獲得利息;但由于支付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支付義務,無法存款獲取利息。
根據這一性質,逾期付款的應付利息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司法實踐中,經常會有依據此標準支付滯納金利息的案例,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并未出現。
其次,如果付款義務人延遲履行付款義務,債權人將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拿到錢,造成資金缺口。債權人通常通過貸款來彌補資金缺口。
根據這一性質,逾期付款的應付利息按銀行現行貸款利率計算。
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第十七條,當事人對未支付的工程價款的利息計算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以上兩種顯然是不合適的,也不足以填補資金缺口帶來的損失,因為與商業銀行貸款的談判、審查、擔保都需要費用。
如果將填補資金缺口的費用作為賠償損失的范圍,這種舉證責任無疑應該由權利人承擔,但實際上很難證明損失,不利于對權利人的保護。
(2)《合同法》第114條關于違約金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可見,違約金(包括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方法)必須是當事人雙方約定的。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如何計算問題的批復》規定:“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同時規定:“本批復發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案件中有關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的問題,按照本批復辦理。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計算方法的,可以參照下列標準確定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數額:逾期付款的, 未支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收取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司法解釋中,逾期付款的利息多以銀行貸款利率和逾期貸款利率為準。
前者適用于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的延期支付;后者適用于延期支付商品房價款。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1)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起點:逾期付款利息的支付期間起點:(1)約定履行期間的,自履行期間屆滿的次日起算。
(2)未約定履行期限,經債權人催告,在寬限期內仍不履行的,從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算。【/br/】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實施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公民之間無息借款有約定還款期限,但借款人未按期償還,或者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經貸款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償還的,貸款人應予準許。
”(2)滯納金利息(1)計算期間的終止,以當事人最終履行支付義務之日為準。
(2)通過民事訴訟程序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計算至判決確定的履行日。
(3)到判決確定的履行日期仍未履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被執行人不按照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其他一些司法解釋也對當事人沒有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作出了零散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未支付的工程價款的利息計算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已于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5次會議通過。 現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執行工作幾個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川高法〔2007〕39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二、執行款不足以償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已于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5次會議通過。 現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執行工作幾個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川高法〔2007〕39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二、執行款不足以償付......
該問題高法作過多次答復,也出過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6日法釋[1999] 8號公布了《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明確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高法規定逾期貸款違約金標準從1999年2月16日至2000年11月20日為日萬分之4,從2000年11月21日至2003年12月31日與人行規定相同都為為日萬分之2.1。從2004年1月1日起,逾期貸款罰息利率人......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
工資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經營困難與工會協商暫時延期支付,用人單位當月工資未在下月發放的,是無故拖欠工資的情形。勞動者可以采取以下辦法追索:1、向勞動監察投訴;2、申請勞動爭議仲裁;3、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當然有訴訟時效了,一般是兩年,但是在實際處理中各地法院有不同的起算時間:1、多數法院是從明知權利受到侵害之日即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起算兩年;2、也有法院是從房屋實際交付之日開始起算兩年(這種意見把逾期交房違約金看做一個整體,認為房屋實際交...
該問題高法作過多次答復,也出過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6日法釋[1999] 8號公布了《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明確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
展開全部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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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對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的概念認識不清,沒有注意到二者的區別,導致實踐中其訴訟請求往往被法院駁回。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不是一回事。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
展開全部合同到期之日起第二天按照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逾期利息。逾期付款違約金起止期限應如何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應計算至判決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對當事人的爭議作出生效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紛爭及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是否承擔、如何承擔由此確定,當事人應...
而拿到判決書后,往往對其中除違約金外規定的利息及延遲履行金與違約金的區別也并不十分清楚。究竟應如何計算義務人自合同履行之日至實際給付之日應承擔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利息和延遲履行金呢,筆者認為應采取如下計算方法: 一、逾期付款違約金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