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違約之日起 2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確規定了購房者取得房產證的具體時間以及拿不到房產證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
即使在合同中沒有具體規定取得房產證的時間,那么期房的購房者也應在房屋交付使用(開發商交鑰匙的時間)后90日內取得房產證,否則,開發商也要承擔違約責任。
2年,但如果你向開發商提出過主張,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從最后一次提出主張之日起2年內不再向其提出的才算過時效
當然有訴訟時效了,一般是兩年,但是在實際處理中各地法院有不同的起算時間:1、多數法院是從明知權利受到侵害之日即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起算兩年;2、也有法院是從房屋實際交付之日開始起算兩年(這種意見把逾期交房違約金看做一個整體,認為房屋實際交付時違約金數額這個債權才能最終確定);3、還有的法院將逾期交房違約金分為一天一天的單獨債權來算訴訟時效,也就是可以支持起訴之日前兩年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注:現在民法總則訴訟時效改為三年了逾期交房違約金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逾期交房違約金的訴訟時效計算,是從權利人知道......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發現開發商違約之日起計算。但是,被侵害二十年以上的權利,人民法院是不會保護的。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自中止時效期間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時效期限重新計算。逾期交房的訴訟時效超過后一點賠償都得不到么1.交付是指開發商根......
如遇延期交房,首先你要仔細查看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有同樣的延期交房條款。合同有規定的,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買方可以退房。其次,要了解遲延交付的認定和賠償標準。除特殊情況外,如果開發商要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交房,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購房者違約金。如果買受人要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14條,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同時可以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如果與開發商溝通無果,可以進入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最高人民法院 逾期交房 違約金有......
當然有訴訟時效了,一般是兩年,但是在實際處理中各地法院有不同的起算時間:1、多數法院是從明知權利受到侵害之日即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起算兩年;2、也有法院是從房屋實際交付之日開始起算兩年(這種意見把逾期交房違約金看做一個整體,認為房屋實際交...
沒有約定違約金,你只能主張損失賠償.但損失額的計算必須提供依據逾期辦理房地產證違約金索賠的訴訟時效你好,根據你們的約定,從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后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時效為兩年,但你們每找一次開發商,時效就中斷,所以現在的時效應從你們找河北...
當然有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但在實踐中,各地法院的起止時間不同:1。多數法院從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即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2.也有法院從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算兩年(本意見將逾期交房違約金視為一個整體,認為違約金數額的債務可以在房屋實際...
[問題一]關于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兩年請求出賣人交房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買受人主張出賣人交付房屋的請求權應在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超過兩年訴訟時效期間請求出賣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權利的狀態經...
請參照以下法律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九條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房屋權屬登記期限屆滿一年以上,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權屬登記,買受人請求解...
按照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的規定: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
當然有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但在實踐中,各地法院的起止時間不同:1。多數法院從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即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2.也有法院從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算兩年(本意見將逾期交房違約金視為一個整體,認為違約金數額的債務可以在房屋實際...
從當事人發現開發商違約的日期開始計算,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 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第一百三十九條...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發現開發商違約之日起計算。但是,被侵害二十年以上的權利,人民法院是不會保護的。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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