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能缺席判決離婚。對于離婚案件,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可見,調解是離婚案件審理的必經程序。調解既是對夫妻雙方的感情進行調解,同時還是對夫妻財產及子女撫養權的調解。因此,必須夫妻雙方共同出庭。但在離婚案件的審判實踐中,當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時,法院一般會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以缺席判決的方式結案。并通過公告送達。這樣一來,更有利于原告的訴訟,而被告本來就對離婚條件不滿意,而無故不出庭,......
向法院提交被告下落不明的證明材料,由法院向被告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原告須支付公告費,在鄭州是260元,一般刊登在 人民法院報 上,到期后被告不到庭,法院缺席審理,依法判決,再向被告公告送達判決書,原告還須支付公告費,在鄭州是300元。...
但被告下落不明情形的存在,使得法官不能與當事人接觸,更無法判斷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隨意判決會導致矛盾更加突出。為更好處理該類糾紛,筆者結合自己的司法實踐,從訴訟流程上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管轄權的確定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說明對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可以突破依被告住所地管轄的原則,由原告所在地管轄。離婚案件也不例外,一方提起離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離婚之訴。但對于被告下落......

這也分兩種情況。 其一,被告仍在當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離婚,而故意躲避當事人不聯系。 這不影響起訴,管轄法院是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聯系方式,比如中國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將立案通知等...
這也分兩種情況。 其一,被告仍在當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離婚,而故意躲避當事人不聯系。 這不影響起訴,管轄法院是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聯系方式,比如中國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將立案通知等...
您好 朋友 可以缺席審判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
一方找不到人怎么離婚,只能是通過法院訴訟離婚:1、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其婚姻關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2、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開具公告送達的單據,由原告交納一定數額的送達費后...
起訴離婚聯系不到對方欠錢怎么辦呢? 離婚是現代社會中常見的一件事情,而在離婚過程中,有時候會出現對方欠錢的情況。如果自己聯系不到對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對方欠自己的錢并不是離婚的原因,因此,在離婚協議...
在對方無法聯系的情況下,如果一方想離婚,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在對方無法聯系的情況下,如果一方想離婚,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如果兩個人沒有孩子,是可以考慮離開的,畢竟這樣的離開不會有太多的羈絆。沒了愛,你倆的婚姻就變成了喪偶式婚姻,你們在婚姻生活中會越來越沉默,越來越沒有話題。同床異夢的日子并不是當初你倆攜手步入婚姻殿堂時所憧憬的日子,所以這樣的生活對你而言寡淡...
這也分兩種情況。 其一,被告仍在當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離婚,而故意躲避當事人不聯系。 這不影響起訴,管轄法院是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聯系方式,比如中國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將立案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