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也分兩種情況。 其一,被告仍在當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離婚,而故意躲避當事人不聯系。 這不影響起訴,管轄法院是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聯系方式,比如中國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將立案通知等送達本人,或者通過留置方式送達。 如果這兩種方式都無法送達的,可采用公告送達的方式。 自法院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因離婚案件具有人身性質,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到庭。有些不愿離婚的被告就以為,他不出庭,法院就不會判離婚了。 所以拒絕出庭。 那該......
但被告下落不明情形的存在,使得法官不能與當事人接觸,更無法判斷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隨意判決會導致矛盾更加突出。為更好處理該類糾紛,筆者結合自己的司法實踐,從訴訟流程上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管轄權的確定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說明對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可以突破依被告住所地管轄的原則,由原告所在地管轄。離婚案件也不例外,一方提起離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離婚之訴。但對于被告下落......
原告起訴到法院離婚,法院向被告送達訴訟狀、傳票。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依據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涉及婚姻、財產、子女等關系,參見訴訟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第一......

經常會有人問,我想起訴離婚,可找不到對方怎么辦? 這也分兩種情況。其一,被告仍在當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離婚,而故意躲避當事人不聯系。這不影響起訴,管轄法院是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聯系方式...
一方起訴離婚,如果聯系不上對方的,可由法院進行公告送達。 公告期滿后,可由法院對被告進行缺席審理和判決,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達判決書。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
可能缺席判決離婚。對于離婚案件,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可見,調解是離婚案件審理的必經程序。調解既是對夫妻雙方的感情進行調解,同時還是對夫妻財產及子女撫養...
夫妻一方離家出走或聯系不上,不知所蹤的,另一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離婚。 夫妻和睦,共同經營家庭是婚姻長續存在的基礎,如果出現一些讓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的因素,那么,就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依法,夫妻可以協議離婚...
向法院提交被告下落不明的證明材料,由法院向被告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原告須支付公告費,在鄭州是260元,一般刊登在 人民法院報 上,到期后被告不到庭,法院缺席審理,依法判決,再向被告公告送達判決書,原告還須支付公告費,在...
向法院提交被告下落不明的證明材料,由法院向被告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原告須支付公告費,在鄭州是260元,一般刊登在 人民法院報 上,到期后被告不到庭,法院缺席審理,依法判決,再向被告公告送達判決書,原告還須支付公告費,在...
向法院提交被告下落不明的證明材料,由法院向被告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原告須支付公告費,在鄭州是260元,一般刊登在 人民法院報 上,到期后被告不到庭,法院缺席審理,依法判決,再向被告公告送達判決書,原告還須支付公告費,在...
這也分兩種情況。 其一,被告仍在當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離婚,而故意躲避當事人不聯系。 這不影響起訴,管轄法院是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聯系方式,比如中國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將立案通知等...
一方起訴離婚,如果聯系不上對方的,可由法院進行公告送達。 公告期滿后,可由法院對被告進行缺席審理和判決,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達判決書。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