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債務人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即可債務糾紛應向哪個法院起訴1、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一般是債務人或擔保人的住所地(戶口所在地)或是常住超過一年以上的常住地基層法院。2、如果是侵權之債,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侵權行為發生地、侵權結果地基層法院起訴。3、如果是合同之債,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等法院起訴。綜上:債務糾紛的管轄法院確定,要根據債務的不同性質、根據不同的法律條款確定。我想起訴欠債人是去對方的法院丶還是我所屬的法院被告所在地法院借款糾紛向哪個法院起訴?一般出借人住所地為合同義務履......
⑴對一般的民事案件,應該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應向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則應向該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是數個,可向任何一個被告所在區域的法院起訴。 ⑵為了方便原告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下列三種案件,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向自己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①對不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②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③對正在被勞動教養和被......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案,向對方所在地的區、縣、縣級市法院起訴。《民訴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管轄地: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債務糾紛應向哪個法院起訴1、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一般是債務人或擔保人的住所地(戶口所在地)或是常住超過一年以上的常住地基層法院。2、如果是侵權之債,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侵權行為發生地、侵權結果地基層法院起訴。3、如果是合同之債,......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四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 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案,向對方所在地的區、縣、縣級市法院起訴。《民訴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管轄地: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案,向對方所在地的區、縣、縣級市法院起訴。《民訴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管轄地: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案,向對方所在地的區、縣、縣級市法院起訴。《民訴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管轄地: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
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
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
向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者借款地法院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案,向對方所在地的區、縣、縣級市法院起訴。《民訴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管轄地: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案,向對方所在地的區、縣、縣級市法院起訴。《民訴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管轄地: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
展開全部 此外,當事人有約定的,約定的法院有管轄權。雖然當事人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管轄法院,但是當事人約定的法院必須屬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標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