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租賃糾紛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設備的使用及賠償糾紛和租賃備案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1) 申請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后達成仲裁協議。若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后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
第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我們一般建議雙方就爭議內容進行協商,簽訂和解協議,可以尋求房屋所在地的居委會、村委會在場作為見證人。第二,若租賃合同糾紛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房屋所在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派出所、房管所對爭議內容進行居中調解,從而解決糾紛。第三,若房屋租賃糾紛無法協商解決和調解的,那么可以依據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四,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合同糾紛調解的部門,根據調解類型的不同而不同: 第一,行政調解,是指根據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申請,當事人雙方在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這種解決方式中,調解的部門是雙方當事人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二,仲裁調解,仲裁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發生糾紛時,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先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在仲裁機構主持下,根據自愿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解決糾紛的方式。這種解決方式中,調解的部門是仲裁機構。 第三,法院調解,又稱為訴訟中的調解,是......
合同糾紛調解的部門,根據調解類型的不同而不同: 第一,行政調解,是指根據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申請,當事人雙方在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這種解決方式中,調解的部門是雙方當事人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二,仲裁調解,仲裁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發生糾紛時,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先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在仲裁機構主持下,根據自愿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解決糾紛的方式。這種解決方式中,調解的部門是仲裁機構。 第三,法院調解,又稱為訴訟中的調解,是......

合同糾紛調解的部門,根據調解類型的不同而不同: 第一,行政調解,是指根據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申請,當事人雙方在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這種解決方式中,調解的部門是雙方當事人的上級業務主管部...
一、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 三...
在運輸合同中,不論是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還是聯合運輸合同的糾紛,因此而提出的訴訟,一般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在諸多形式的運輸中,有兩個運輸方式而成立的合同是例外。其一,如果是海上運輸而產生的糾紛,應...
拖欠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話,可能分為兩種情形:其一,僅屬于民事范疇,銀行即便起訴到法院,也是依據借貸合同關系。這種情況在銀行沒有起訴之前,沒有部門受理。其二,銀行依照詐騙罪或者其他罪名起訴,當前應該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公訴。起訴基層法...
1、可找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局或勞動監察大隊或法院 2、勞動監察大隊的回饋速度比較快,程序簡單,但是執行效力較低,一般涉及工程的勞務糾紛選擇這個比較有效。勞動仲裁的執行效力要高于勞動監察大隊,弱于法院審判,處理時間比勞動監察長;法院審判勞動...
買賣合同糾紛,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
房屋租賃糾紛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設備的使用及賠償糾紛和租賃備案糾紛。 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 (1) 申請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買賣合同糾紛,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
買賣合同糾紛,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
勞務分包合同糾紛屬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現在已經被定性為不動產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應當由建筑物所在地,就是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