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某用朋友實名注冊的ofo共享單車賬號騎自行車,在下坡路段突然被“撞飛”,重重地摔在地上,致其右腎破裂,失血性休克。入院后,受損右腎被摘除。在下坡路段騎車被撞倒,那么肇事者是誰?張某騎單車為共享單車,那么共享單車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呢?下面由小編為您整理。
1肇事者是誰?
2ofo共享單車對張某是否有賠償責任?
3共享單車用戶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
共享單車用戶與共享單車公司之間,事實上是形成了一種租賃關系,如果用戶在駕駛車輛過程中受傷,確實屬于產品缺陷導致,共享單車經營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因為經營企業未能盡到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應有保障消費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義務。不過,是否存在產品缺陷,需要權威部門通過司法鑒定予以確認。同時客戶的操作不當、路況、第三者的責任等都可能引發事故。
建議用戶在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后,應當及時報警,并對現場拍照,對車輛進行保存,進行證據固化,以待各方面的鑒定意見,這樣有利于分清事故責任,避免產生理賠糾紛,也方便申請保險理賠。
來源 | 法律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