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患者在醫療機構進行診療時,醫療機構可能會發生某些醫療過錯,此時雙方就會發生醫療糾紛,可能會進行醫療過錯鑒定。那么申請醫療過錯鑒定的程序有哪些呢?關于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下面這篇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交由法定鑒定部門鑒定;沒有法定鑒定部門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和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結論,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鑒定人鑒定的,應當由鑒定人所在單位加蓋印章,證明鑒定人身份。
由于醫療事故糾紛案件的“專業技術性”特點,對于醫療事故糾紛案件,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構成什么級別的醫療事故,患者的定殘等級,護理依賴等等,醫療糾紛案件往往都需要做醫療事故鑒定。
一、提出醫療事故鑒定的時間
我國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患者及其家屬從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生命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申請。這個規定與我們在文章是前面提到的我國訴訟法規定的醫療事故糾紛的訴訟時效是相同的。法律這樣規定的原因就是為了使醫療事故鑒定與醫療糾紛訴訟在時間上相銜接。不至于使鑒定程序與訴訟程序在時間上是脫節的,使衛生行政部門與法院都可以更有效率的處理醫療糾紛案件。因此,患者及其家屬在明確知道自己的人身權利受到侵害時起,就應當及時做出決定,是否通過法律、鑒定途徑解決醫療糾紛,否則,不要因為時間的延遲,錯過了申請鑒定的時間。
我國《民法通則》就規定:患者及其家屬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這就是民事訴訟時效期限的一般規定。一般的訴訟時效規定為兩年,同時《民法通則》又特別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從患者及其家屬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公民身體受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是顯著低于一般法律規定的時間限制的。比較普通案件的訴訟時效短了整整一半的時間!
該法律的設計是有其自身考慮的!一般身體受到傷害后隨著時間的推移,其損害后果將不再明顯,給取證和索賠帶來困難,不利于醫療訴訟解決糾紛;在情理上講,患者身體受到明顯傷害、患者及其家屬在完全知情的情況下,在一年內還沒有通過訴訟提出索賠要求的,可以推定為受害人放棄了對侵害人主張賠償的權利!
同時《民訴法解釋》又更加詳細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也就是說,如果醫療行為對患者及其家屬傷害明顯的,從患者及其家屬知道身體受到傷害之日起一年的時間,就應當到法院去起訴了;如果,在治療完成后的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患者及其家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體受到傷害的,從知道之日起計算一年的時間,在這個時間內就應當到法院起訴立案。
二、醫療事故鑒定的申請的提出
我國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
如果發生醫療糾紛后,患者及其家屬與醫療機構通過協商,共同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的,則雙方當事人可以共同到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醫療事故鑒定的手續。到達醫學會后,需要填寫相關的表格、證明相互身份的證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夠一起到達現場辦理手續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過醫療事故鑒定、與對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材料。這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情況。
如果發生醫療事故糾紛后,患者及其家屬不愿意與醫療機構協商、或者醫療機構不同意做醫療事故鑒定的,患者及其家屬單方面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醫院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書面申請是對患者及其家屬單方申請的要求,而且對于書面申請的內容也做了相關的規定,不再是簡單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體為對鑒定事實的敘述和鑒定結果的請求、理由等等。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屬單方面的要求和申請的往往不會直接啟動鑒定程序,但是,有可能轉到醫學會所在的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如果是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意的,可以直接啟動鑒定程序。
三、醫療事故鑒定的受理
我國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是否受理的審查,并且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鑒定規定的,予以受理;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且應當書面通知醫院并說明理由。衛生行政部門受理并且認為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并書面通知醫院。也就是說是否受理先有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審查后轉交醫學會。上面我們談到是醫療事故鑒定的相關情況,法規中規定這樣的時間,就是為了方便鑒定機構工作人員審查相關的鑒定材料,防止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醫療事故機構的法律目的。通常補齊相關材料,說明相關情況的,鑒定機構會依法受理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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