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回放
近日,殘疾居民張某由丈夫陪同前來司法所咨詢,由于年幼時患病留下后遺癥,張某無法正常說話,只能由丈夫代她敘述。原來張某從兩歲時便由居住在豐臺轄區的張某夫婦領養,多年來一直與養父母住在一起,他們居住的房子是養父單位分的。今年年初養父母相繼病逝,張某給老人辦完喪事后,養母的侄女劉某突然拿著一份遺囑找上門來,遺囑為養母患病時留下的,上面寫明老人死后現在居住的房子由劉某繼承。張某說劉某對養母一向不好,老人不可能把房子留給她,而且老人患病時神志已經不清楚,肯定是劉某騙老人寫的。可白紙黑字寫著房子由劉某繼承,養母還在上面簽了名按了手印,難道這房子就這么讓她騙走?
法律分析
聽了張某夫婦講述的情況,我們馬上找到了問題的關鍵,房子是養父單位分的,也就是承租房,張某夫婦對該房屋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房子是歸單位所有的。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公民只能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對公有財產所立的遺囑當然無效,因此劉某所出具的遺囑是一份無效遺囑。另外,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張某多年來一直與養父母共同居住,她當然是養父母的共同居住人,也就當然擁有對該房屋的繼續承租權。聽了我們的解釋,張某夫婦恍然大悟,自己不懂法律,差點上當受騙,看來劉某也不懂法律,打錯了如意算盤,回去要好好給她上一課。
不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
不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
不可以繼承。 公租房是公房,屬于公有財產。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權,沒有所有權,而租住權是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的。 關于公租房的續租問題。公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人有續租要求的,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住宅用...
不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
公租房不是遺產,不能繼承。符合條件的可以要求續租。 父母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但與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賃期內繼續承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來源茂名律師網頁鏈接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
不可以。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財產才可以繼承。公租房屬于國家或集體所有,承租人只有租住權,沒有處分權。承租房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 至于承租人家屬續租問題,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
承租房不能繼承,因為是公房沒有產權,只有承租權,可以去變更承租人就可以了。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即合法遺產。而公有住房不屬于公民私有財產,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權利,公民只有居住權,沒有該住房的處分權,因此公...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
這房屋不存在繼承問題,老人的三個兒子沒有處分權,房子的利益是給與承租人的。你和唐姐都有要求繼續承租的權利,可以協商由誰繼續承租,去房管處變更承租人名字。
公租房承租權是不能繼承的,所以奶奶寫遺囑、去公證,對承租權這部分的分配都是無效的 按北京的規定,與承租人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無其他住房的,要承租人去世后可以繼續承租 所以如果你姑姑、大爺他們名下都有產權房是不能承租的 奶奶如果現在身份好,神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