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說的也就是你這個案子什么時刻可以判決是吧。你的應該是一審吧。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的審判期限是六個月(從立案之日起),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也就是說你這個案子如果法院沒有申請延長的話最遲也就一兩個月(案件受理到開庭一般不超過一個月),如果申請延長了的話那就沒有底了,不過你可以向你審判的法官打聽你的宣判日期的,如果你請了律師的話可以叫律師去問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
民事案件審理期限: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六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可再延長三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 三個月 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選民資格案件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三十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采納我吧 ......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 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
法院開庭到審判需要的步驟是: 1、宣布所審理的案件,查明當事人的姓名、年齡、籍貫、住址和職業; 2、如果當事人、證人、鑒定人有未到庭的,法庭在聽取到庭當事人的意見后,即酌情決定案件是進行審理或者延期審理。 決定延期審理的案件,應當酌情確定...
無論是民事、行政還是刑事訴訟,法律都未規定具體的開庭時間,但人民法院應當在適用的審理程序內審結案件,具體的開庭時間、地點當事人可以等法院通知。 a、第一審民事訴訟 一、簡易程序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 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
開庭后多久出判決要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來分析。 一、刑事案件: 1、一審普通程序一審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2、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 二、民事案件 簡易程序三個月內結...
刑事案件法院開庭后二個月以內宣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
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當事人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刑事案件的宣判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當庭宣判,即開庭當日當庭宣判,一種是定期宣判,是合議庭評議案件得出結果后,定期宣判。 無論是當庭宣判還是定期宣判,都是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