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經濟糾紛案件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 第一審程序,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據案情簡易程度,可以采取兩種審理方式: 一種是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就是由一名法官獨任審理,一個書記員記錄,這種審理期限是從法院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理完畢。 第二種是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有三名法官或者一名法官兩名陪審員審理案件,一名書記員記錄。這種案件是在法院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理完畢。 拓展資料: 法院強制執行時一般是生效判決后6個月內結束,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有本院院長批準。 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 ......
1、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3、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確實不能審結經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這種情況一般是合議庭審理或審判委員會討論,法官人數比較多;簡易程序自立案之昌起3個月內審結,不能延長,如確實復雜,經院長批準可以轉成普通程序。適用簡易程序前要征求當事人...
如果一審適用普通程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并且除人民法院認為不宜當庭宣判的以外,應當當庭宣判。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一般法院會在開庭后一個月左右判決。分析如下: 1、在民事訴訟中,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出判決的具體時間,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3、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
1.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1個月: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
開庭后多久出判決要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來分析。 一、刑事案件: 1、一審普通程序一審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2、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 二、民事案件 簡易程序三個月內結...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 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