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首先,一對夫妻離婚,對于離婚這個要求是女方提出的,除了離婚雙方自己知道什么原因外,其他人又有誰知道很清楚呢。而且女方提出離婚的,都是期望要離的,男方可能利用女方這一心理,在分割財產等方面要求多分,女方急著離婚同意男方要求的也不在少數。 2、大多數情形,離婚其實都是女方提出的,許多男人愛面子,不會主動提出離婚,同時對于大多數女性來說,離婚后要去面對新的生活,對于心理以及生理方面都是極大的考驗,尤其是若男方有以上第二點的情形時,女方離婚后的生活是比男方難的,對于有孩子的夫妻,孩子由女方撫養的情況......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可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可見,法院處理離婚案件,是以感情是否破裂為標準,不是說如果你提出離婚要求,如果法院滿足了你的訴訟請求,你就應當在財產上讓步,即少判給你一些財產,這是錯誤的理解。但是,以上是從法律角度上來講,從實踐角度來說,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還是有一定道理的,為什么呢? 比如你先提出離婚,通常你希望早日離婚的心態一般會比他強烈一些,他可能就會抓住你急......
任何方提出離婚都談不上吃虧的問題。離婚程序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情形。 如果是協議離婚,依照《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訴訟離婚的話到被告住所地起訴就可以了。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權力,想離婚的一方隨時都有權利提出離婚,或者單方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
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權力,想離婚的一方隨時都有權利提出離婚,或者單方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
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權力,想離婚的一方隨時都有權利提出離婚,或者單方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
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權力,想離婚的一方隨時都有權利提出離婚,或者單方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
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權力,想離婚的一方隨時都有權利提出離婚,或者單方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
任何一方提出離婚都談不上吃虧的問題。只是男方先提出離婚,另一方可能就會抓住男方急于離婚的心理,以堅決不離為手段,迫使男方在財產方面或其它方面讓步。為了早日解除婚姻關系,早些擺脫,可能就不得不在財產方面或其它方面考慮讓步,以達到拿錢買時間的目...
結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相信誰都不愿意面對,但是當夫妻關系惡化到一定程度,總有一方會先提出離婚,那么,離婚誰先提出離婚有區別嗎?是不是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呢?有些離婚當事人認為,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應當少分或不分財產,被提出離婚的...
1.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
結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相信誰都不愿意面對,但是當夫妻關系惡化到一定程度,總有一方會先提出離婚,那么,離婚誰先提出離婚有區別嗎?是不是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呢?有些離婚當事人認為,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應當少分或不分財產,被提出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