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案例,前不久,六合法院便處理了一起類似的物權確認糾紛案件。
錢某(男)和徐某(女)結婚前,錢某的母親為兩位準新人出資購買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記在徐某的名下,并以她的名義辦理了住房按揭貸款。
可是這段婚姻并沒有持續很久。結婚四年后,雙方提出了離婚。錢某認為這套房屋應該是雙方共同財產,而徐某則堅持房子是自己的個人財產。錢某為了明確房子是雙方共同所有,將徐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確認這套房產為雙方共同所有。
法院經審理,認為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了當事人結婚進行出資購買房屋,由當事人婚后進行還貸,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應當視為對當事人雙方的贈與,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理由如下:
一、雙方即將締結婚姻關系系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愿意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客觀前提,正是由于雙方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父母才會同意將出資所購房屋登記在其子女的配偶名下,父母的真實意愿是為子女購房,用于子女及其配偶婚后共同生活居住,其出資應當系對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贈與;
二、房屋雖登記在子女的配偶名下,將該房屋認定為子女的配偶一方所有,顯然不符合父母作為出資人的真實意愿,子女的配偶主張父母出資系對其單方贈與的應當舉證予以證明;
三、將房屋認定為父母對子女的單方贈與與房屋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客觀事實明顯不符,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結合權屬的實際登記狀況綜合進行考量;
四、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符合夫妻雙方在購房時對房屋產權歸屬的心理預期,考慮到房屋雖登記在配偶名下,在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為生活之常態,將所購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亦更為適宜。
▌看選擇
婚前婚后,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一直是梗在小兩口心口的一根刺。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還會因父母的介入變得異常復雜,讓一些年輕的新人感到困惑。
下面就幫大家整理一下五種房產證上寫名字的選擇及結果。
第一、寫“準夫妻”二人的名字
這是大多數戀人特別是女孩子的觀點。他們認為,既然房子買了是結婚用的,未來也是給他們居住的,當然應該寫戀人雙方的名字。
如果采用這種方案,那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但如果購房后“準夫妻”并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么“準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
第二、寫父母的名字
這是很多男方家長的觀點。他們認為,雖然房子買了是結婚用的,但畢竟戀人們還沒有登記,有的期房還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時候分手了該怎么辦。況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戀人們并沒有什么投入,因此寫父母的名字也比較保險。
如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后夫妻雙方用婚后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并要求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
第三、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這種做法也較為普遍,往往是因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來還貸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這婚房應算是男方家的財產。
若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
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的《婚姻法》,這部分財產并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但如果婚后夫妻雙方用婚后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這樣。
第四、寫雙方父母和“準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認為,與其那么麻煩,不如把雙方所有人都登記到產權證上,這樣大家都有權利,公平合理。
此種情況下,房產為家庭共有財產。在離婚訴訟中,不宜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應在離婚后另行訴訟進行分割。
第五、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1、在由“準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獨自承擔所有房款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很多戀人選擇了這種方案。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于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后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于原產權人;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應按照雙方約定判斷房屋所屬。
2、在由“準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承擔首付,婚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也應該從兩個角度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視作該方子女婚前財產,如若離婚,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并進行分割;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視作男女雙方共同財產。
來源 | 六合法院(ID:njlhfy)、人民網
新婚姻法婚前財產規定 新婚姻法婚前財產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詢權限:登記機關查詢功能在結婚登記之前離婚就得要到人民法院申請離婚登記。結婚登記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結婚登記前的程序,除此外還可以在本機關查詢離婚登記的結果。離婚審查需要用...
沒還完貸款離婚房產證更名可以嗎 離婚時房貸未還清,房產的分割問題,要根據房屋購買的時間區分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房屋購買于婚后。這種情況下,房屋無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未還清的房貸也就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并分割。 ...
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無權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婚姻,有因房而合,也有因房而散,朋友們常說幸福的家庭都一樣,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無論怎樣,我們都必須搞清楚幾個問題,就是:你認為是你家的房子到底是不是你的?到底有沒有你一半?更有可能,是你個人的房子卻能變成夫妻共有,夫妻共有的房子卻變成個人...
婚姻,有因房而合的,也有因房而散的,朋友們常說幸福的家庭都一樣,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無論怎樣,我們都必須搞清楚幾個問題,就是:你認為是你的房子到底是不是你的?有沒有你一半?更有可能,是你個人的房子卻變成夫妻共有,夫妻共有的房子卻變成個人所有...
答案是不一定的,應該根據出資情況和房產登記狀態來具體判斷: 1、婚后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
法務之家出品,轉載請在頁首注明來源和公號ID,并于文中植入法務之家二維碼,侵權必究,歡迎舉報婚姻,有因房而合,也有因房而散,朋友們常說幸福的家庭都一樣,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無論怎樣,我們都必須搞清楚幾個問題,就是:你認為是你家的房子到底是不...
婚前買房,婚后離婚因不同的情形法院有不同的判決結果。下面我針對比較常見的幾種情況,做簡單分析。第一、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的。如雙方無婚內財產約定,該房產屬于婚前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的存續而改變其性質。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房子究竟登記在誰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還會因父母的介入變得異常復雜,讓一些年輕的新人感到困惑。 目前關于產權證上到底寫誰的名字主要有5種做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戀愛中的男女應當對此有清晰的認識,然后再根據...
律師在代理離婚案件中經常遇到涉及婚前通過按揭購買的房產如何分割的問題,對此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婚前個人財產的認識不同。第一種觀點認為,產權證若登記在一方名下,則該房產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結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