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關于聯合體投標的招投標法有什么具體規定 《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中對聯合體投標均有規定,這些規定的內容都是一致的。即我國現行招投標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聯合體類型是合伙型投標聯合體,屬于《民法通則》第52條規定的合伙型聯營。這種聯合體是一個臨時性的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聯合體對外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也就是說,聯合體雖然不是一個法人組織,但是對外投標應以所有組成聯合體各方的共同的名義進行,不能以其中一個主體或者兩個主體(多個主體的情況下)的名義進行,《招標投標法》......
1.聯合體投標的法律依據 現實的需要促使了法律的相關規定的產生。我國組成投標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1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
關于投標聯合體的法律性質,我國《招標投標法》未做出明確的規定,對投標聯合體的定性,對于認識投標聯合體的法律地位、其整體及其各組成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的承擔與分配等等都是極其重要的。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投標聯合體常常采用合伙型投標聯合體的組織形式,即投標聯合體各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約定各自出資比例及所占股份,但并不登記為獨立法人,在投標聯合體內部據此協議事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在違約責任方面,對外(主要是對招標方)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依據協議約定的比例或各方的過錯分擔。 對以上合伙型投標聯合體比較......
法律咨詢: 什么是聯合體投標,有什么特征,法律對聯合體投標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答: 聯合體投標具有以下的特征:(1)聯合體的主體包括兩個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聯合體是為了進行投標及中標后履行合同而組織起來的一個臨時性的非法人組織;(3)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就中標項目,聯合體各方對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知識: 1.聯合體投標的含義和特征。聯合體投標是指兩個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組成一個非法人的聯合體,以該聯合體的名義,作為一個投標人,參加投標競爭。 2.聯合體投......

相關規定如下: 我國組成投標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1條: 1、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2、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
對于大型復雜的項目,一般靠一個投標人的能力是不可能獨自完成的,例如大型BOT項目,一般都是由多家實力雄厚的公司,組成一個投標聯合體,共同參與投標。把有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的聯合體當作一個整體,是指把該聯合體作為一個獨立的投標人看待,而不是指...
法律咨詢:聯合投標需要注意什么? 律師回答: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
對于大型復雜的項目,一般靠一個投標人的能力是不可能獨自完成的,例如大型BOT項目,一般都是由多家實力雄厚的公司,組成一個投標聯合體,共同參與投標。把有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的聯合體當作一個整體,是指把該聯合體作為一個獨立的投標人看待,而不是指...
對于大型復雜的項目,一般靠一個投標人的能力是不可能獨自完成的,例如大型BOT項目,一般都是由多家實力雄厚的公司,組成一個投標聯合體,共同參與投標。把有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的聯合體當作一個整體,是指把該聯合體作為一個獨立的投標人看待,而不是指...
聯合體投標,是指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的行為。對于聯合投標可作以下理解:(1)聯合體承包建筑工程的聯合各方為法人。形式可以是兩個以上法人組成的聯合體,組成各方應具備一定的條件。根據規定,聯合體各方...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
隨著經濟的發展,結構復雜的大型建設項目愈來愈多,承包單位為了承攬不適于自己單獨承包的工程項目而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去投標,可以滿足因工程建設項目投資規模大、綜合條件要求高或者為了優勢互補提高競爭力等因素。目前,我國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