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號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魯高法〔1992〕70號請示收悉。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的問題,經研究,答復如下:據你院報告稱,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因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
在此情形下,確定借條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如下幾種情況: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而在此,債權人何時催告并沒有時間上的任何限制。 (2)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實際上,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變成了履行期限明確的債務,那么,債務人于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如果當事人就履行期限協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個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訴訟時效自該合理期限......
1、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3、訴訟時效只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即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所謂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于債的關系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

訴訟時效抗辯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且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
訴訟時效抗辯權是什么意思 訴訟時效抗辯權是指針對原告的起訴,認為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提出的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 超過訴訟時效期限后,如果被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法院會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被告沒有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將對原告的訴訟請求...
一、仲裁期間未以時效抗辯的后果 原則上進行訴訟時效抗辯要在一審中提出,而如果當事人在二審中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話,除非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否則也是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1、債務人可以不履行債務; 2、債權...
一、訴訟當中訴訟時效抗辯權誰提出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因此,訴訟時效抗辯權是由被告...
過了訴訟時效怎么抗辯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且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 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 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拓展資料: 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限制 新規定列舉了四種債權請求權,...
訴訟時效抗辯怎么提 1.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限制。 《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列舉了四種債權請求權,當事人對這四種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四種債權請求權分別是: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②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
一、抗辯權的定義 廣義上的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而狹義的抗辯權則是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 二、訴訟時效抗辯權 訴訟時效抗辯...
因此《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開始計算。但借條訴訟時效起算分不同的情況: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而在此,債權人何時催告并沒有時間...
債務抵銷主要規定在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九條、第一百條及《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從立法體系安排來看,抵銷被視為債的消滅方式的一種。但無論是目前的法律規定,還是理論研究,都不足以應對實踐中法定抵銷權所反映的問題。最高院今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