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 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后交納。 當事人在訴訟中變更訴訟請求數額,案件受理費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增加后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補交; (二)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減少后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退還。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預交。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分別預交。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將當事人預交的訴訟費用隨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并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當事人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予以退還;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繼續審理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案件,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不予退還。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原因消除,恢復訴訟、執行的,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 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負擔。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后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減少請求數額部分的案件受理費由變更訴訟請求的當事人負擔。 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未提出異議的,申請費由債務人負擔。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提出異議致使督促程序終結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另行起訴的,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公示催告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 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八)項規定的申請費由被執行人負擔。 執行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提起訴訟的,可以將該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本辦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的申請費,由人民法院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決定申請費的負擔。 海事案件中的有關訴訟費用依照下列規定負擔: (一)訴前申請海事請求保全、海事強制令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就有關海事請求提起訴訟的,可將上述費用列入訴訟請求; (二)訴前申請海事證據保全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 (三)訴訟中拍賣、變賣被扣押船舶、船載貨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申請人預付,從拍賣、變賣價款中先行扣除,退還申請人; (四)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申請債權登記與受償、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案件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 (五)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船舶優先權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當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舉證期限內舉證,在二審或者再審期間提出新的證據致使訴訟費用增加的,增加的訴訟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 依照特別程序審理案件的公告費,由起訴人或者申請人負擔。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的,訴訟費用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從破產財產中撥付。 當事人不得單獨對人民法院關于訴訟費用的決定提起上訴。 當事人單獨對人民法院關于訴訟費用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院長申請復核。復核決定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決定訴訟費用的計算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請求復核。計算確有錯誤的,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更正。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應該按照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 你的訴訟標的額為7萬元,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向法院預交案件受理費1550元。 另外,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1、你可以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不涉及財產的話一般訴訟費為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離婚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經濟案件,它是屬于涉及身份關系的訴訟。離婚當事人的感情變化是很復雜的,訴訟代理人包括特別授權的律師也不可能體會得那么細致、準確,表達得那么清楚。特別是在訴訟中對是否離婚問題,通常都要由離婚當事人自己親自到庭向法庭作陳述。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專門作了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了不能......
1、一般情況下,由敗訴方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是否需要承擔具體要看你和房產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是否明確約定過,如果沒有明確約定不需要承擔。 2、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的計算標準,在百度上都可以查到,參考訴訟費計算器、律師費計算器等相關軟件,有明確的計算公式,按照起訴標的計算的,如果費用高出標準,可以提出要求降低。 3、撤訴只有訴訟費會減半,保全費不會減半。 4、如果你們是調解的話,可以商量減免律師費,但是正常走程序是沒有辦法減免的。(律師費主張的前提是合同約定違約要承擔律師費,如果沒有約定不承擔)......
1、是否需要支付律師費是看自己是否請律師,如果不請就不需要支付。 2、起訴還涉及到訴訟費,這個費用一般都是要求被告支付的,具體需要查看律師函里面的說明。 3、由于是銀行房貸逾期未還,這個銀行方面違規的可能很小,肯定屬于是自己違規的,所以如果走起訴流程,個人敗訴的可能性非常大,一般遇到這樣的情況建議找銀行協商,延緩還款,個人支付相關的利息。房貸逾期被起訴必須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收費標準有嗎?撤訴是只訴訟費減半保全費減嗎?律師費可免否1、一般情況下,由敗訴方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是否需要承擔具......

財產訴訟案件法院案件受理費不超過一萬的收50元一件。借款人借款不還,找律師起訴,起訴費用大概多少?我欠網貸7000塊,我現在,還不起。借款方起訴我,如果勝訴,敗訴一方要交多少費用借錢不還 有借條起訴費用多少錢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3條...
只要符合了原告適格、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屬于受訴法院的主管和管轄的起訴條件,無論欠款多少都可以到法院起訴。欠款是民事糾紛,屬于法院受理范圍。對于欠款數額法律上并沒有最低額限制,在理論上講,欠1元錢也是可以到法院起訴的。當然,欠款數...
第一章 訴訟費用的收費范圍 第一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經濟、海事和行政訴訟,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 當事人依法復制本案庭審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所需的費用。 第二條 財產案件、行政案件的當事人,除向人民法...
產生合同糾紛后,當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此時需要注意合同糾紛的起訴條件,如果不滿足這些條件的話,那么法院一般是不會立案受理的。 一、合同糾紛起訴條件有哪些 想打合同官司告狀必須有起訴這一環節,但這也并不意味著生活中只要有人起訴,法院...
由于各個地方的經濟,政治等發展水平不一致,各個地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也因此是有差別的。 刑事案件收費標準: (1) 一審階段: ① 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6000-18000元人民幣; ② 審查起訴階段: 6000-30000元人民幣;...
具體內容如下: 一、協議離婚: (一)工本費:幾十元 如果好聚好散,大家能協議離婚,當然是最省成本的方式。各省目前規定的離婚證工本費標準基本一致,如廣西9元、陜西9元、上海10元、太原9元。加上其他登記費用,幾十元就能一切OK了。當然,有些...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
發生工傷事故,單位或受傷職工要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免費, 認定為工傷后,向當地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交納500元左右的鑒定費, 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
1、根據所講,是你貸款買車,錢未還清,所以你要還清。對方起訴你,你就得還錢。2、至于你將車又賣給別人,別人沒有付款車款,你向他索要即可。合同寫他還清你的車貸,并沒有征得貸款方同意,所以對它沒有約束。車貸還不上被起訴,需要承擔哪些相應的法律責...
刑事案件請一個律師的費用,具體要看律師事務所的收費。 一般來說: (一)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準。 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3、一審階段,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