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從開庭到做出判決的期限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定,只要在審限內審結就是符合程序的,刑事案件一審的審限是三個月,經批準還可以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
取保候審后,一般是6個月左右會得到法院的判決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結和不會判決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后判決也知道。不過,依據取保候審的條件來說,能夠取保候審一般都是罪行較輕的,判決不會太重。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后,一般是3個月左右開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該《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人...
刑事案件一般從立案到判決需要四五個月的時間,如果案情復雜時間可能會長一些,有的長達一年多。 當然這其中還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如抓捕犯罪嫌疑人等。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
取保候審后,一般是3個月左右開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該《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人民法院決...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取保候審加羈押的日期不能超過這個時間,再加上法院受理之后不能立即開庭的幾天。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法院審理階段是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 但在實際執行中,沒有特殊的情況(如重大疾病等),一般是不辦理的,因為案件可能很快就會宣判了,很快出結果了,所以,法院為了審理的方便,一般不在審判階段辦理取保候審的。 ...
人民檢察院審查取保候審期限只有三天就應當給予答復。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
在司法實踐中,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較好,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在犯罪嫌疑人申請或者有其他人代為申請的條件下,公檢法三部門可以取保候審額。 1、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2]21號《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經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案件起訴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繼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人民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