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離婚都是只開庭一次,然后等著判決書下來就可以了,不會再有二次開庭的,除非一次開庭的時候,證據等相關的證明不充足,然后由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申請的除外。一次開庭審理,然后庭審結束后,法院組織一次調解。調解成了,法院就做民事調解書。如果調解不成,那么久會在庭審之后一段時間,坐出民事判決書。 追答: ......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復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
一般情況下,雙方協商不一致的,一方會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在法院審理前以及審理過程中,法院會主持調解,如果雙方能夠調解并達成一致,可以領到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這是最快的離婚程序。如果不能調解,那么只能進入訴訟程序,如適用簡易程序的,一審審限為3個月,適用普通程序的,一審審限為6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不過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如果不存在法定的判離情形,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很可能還需要提起第二次離婚訴訟,而第二次起訴的時間是有限制的,需要距離第一次起訴6個月才能提起。所以,調解還是比較快速,如果......

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起訴無法定的感情破裂的證據,第一次起訴一般法院不會判離婚。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如果是離婚案件,在收到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后, 按判決書生效后的時間,六個月后,可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是否需要打官司是取決于夫妻雙方是否能夠達成一致。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時候,發給離婚證。所以,若雙方對...
那就女方做原告,男方做被告,到男方的戶口所在地起訴。若兩人均不在戶口所在地居住,而在其他地方住滿一年,則在該地的法院起訴。雙方都同意的話走調節最快,一個月左右就可以了!有熟人的話幾天就可以!
離婚訴訟,如果立案后法院采取普通審理程序,會在立案后6個月以內審結。 如果采取簡易程序,是立案后3個月以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
法院的審理期限: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原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等證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訴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有證據證明女方四年沒有音訊,不用起訴離婚,直接申請宣告死亡就可以達到離婚同樣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