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判決生效后,按判決書判決訴訟費的負擔,當事人可以將判決書、身份證件等遞交給法院,法院經過審批后會退回,但時間沒有統一的標準,快的幾天,慢的會要幾周。調解結案的案件,訴訟費減半收取。有的法院當場就可以退還,其中訴訟費由對方承擔的部分,一般由對方支付以后才可以退回。
一般來說退訴訟費有幾點:
1、利益攸關。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勝訴一方放棄向法院辦理退費的,法院可以不予退費。訴訟費關乎受案法院的利益。從受案法院的主觀而言,當然不希望當事人向法院申請退費。
2、制度缺失。法院普遍沒有建立系統完善的勝訴退費制度,經辦人在收到當事人退費申請后,不清楚如何辦理。從這個角度也說明各地法院對于司法解釋的規定也并未引起重視,或者說模糊適用了。
3、積重難返。眾所周知,承辦法官特別是基層法院的法官每年手里的案件堆積如山,而退費程序必然需要承辦法官向相關領導匯報簽字,并轉其他對接部門,多數法官既不愿意增加自身的工作量,也習慣了推脫拖延的辦事方式。
4、輕言放棄。法院稱無先例,可能更多的是律師未曾嘗試,或在與法院交涉無果后即輕易放棄的結果。
訴訟費退費流程:
1、準備好上述材料;
2、給主辦法官打電話約好時間,找他簽字“同意退費”;
3、主辦法官簽字后,跟主辦法官詢問,是否需要主管副院長簽字。
如果需要,詢問主管副院長電話及辦公室,在哪?
4、如果不需要主管院長簽字,或者主管院長已經簽了字,詢問財物室什么時候辦理退費,財務室電話多少。
(注意:法院財務室不是天天都有人的,能有的法院財務室只有每周的某一天有人。例如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只有沒有星期四上午財務才辦理退費,石家莊長安區法院只有星期二才辦退費手續。
所以必須先問清了,免得白跑一趟。)
5、以上手續都辦好了,也知道財務那天辦這事,辦事之前先給財務打電話,他到底在不在。如果沒人接電話,不要去,財務室沒人。接了電話,確認他上班了,好告訴他你幾點到。
6、去之前,務必再核對一下身份證、繳費票,判決書等生效法律文書是否帶了,否則少一樣東西,都辦不了。雖然沒有密碼,但絕對嚴格。少一樣都辦不成。
在法院退訴訟費想要順利一些,或遇到了糾紛,就應該找律聊網律師來提供協助。
展開全部 【1】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 ? ? ? ?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 ? ? ? ? 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 ? ? ? ? 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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