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的通知》,對稅額幅度調整事宜作出具體部署。「關于修改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國將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在原規定基礎上提高兩倍,即大城市由0.5元至l0元提高到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由0.4元至8元提高到1.2元至24元;小城市由0.3元至6元提高到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由0.2元至4元提高到0.6元至12元。同時,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納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地方稅務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盡快提出切實可行的稅額幅度調整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稅額幅度原則上應在2006年實際執行稅額幅度的基礎上提高2倍。多年未調整稅額幅度的地區,調整的力度應大一些。毗鄰地區在制定調整方案時,要注意溝通情況;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的地區,稅額幅度不應相差過大。要使稅額幅度能夠客觀地反映本地區經濟發展程度和地價水平。
此外,各市、縣人民政府也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每一等級土地的具體適用稅額標準。經濟發達地區和城市中心區,原則上應按稅額幅度的高限確定適用稅額標準。經濟發達地區如需突破稅額幅度上限、進一步提高適用稅額標準,須報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完善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收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充分發揮政策調整的作用。嚴格控制減免稅,對屬于越權減免和不符合減免規定的,要立即糾正,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跨區的土地使用稅征收對象是什么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征,屬于以有償占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征,非開征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征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1988年9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7號發布 根據2006年12月31日《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
蘭州市土地使用稅標準是怎樣的 為加強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調節土地級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省政府決定,對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各地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嚴格按照《甘肅省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表》...
計算公式為: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
計算公式為: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
計算公式為: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
上海外高橋自貿區土地使用稅稅率是多少上海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下列區域內使用土...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如何征收 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
1、房產: 按《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私有房產主將房屋出租給個人居住,凡經房管部門備案并執行房管部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可暫免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城...
建設用地土地使用稅是多少,怎么繳納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