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年限延長費用主要取決于當地土地出讓金標準的規定。每個地區的土地出讓金具體金額都會有所差異,所以需要各位申請者到當地的土地管理局進行咨詢或在辦理延期手續時直接繳清費用。
1、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2、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收費怎么辦
1、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您應當提前一年向國土資源局申請繼續使用,經批準后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房子還是自己的。
2、《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法律沒有對費用的交納作出規定。
3、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批準準于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相應土地登記手續。
4、到目前為止,國家尚未明確規定土地延期地價計算方式。
5、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六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五次審議稿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后,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支付土地使用費。續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費支付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6、住宅建設用地續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費的問題,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研究認為,這一問題需慎重對待,目前以不作規定為宜。屆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議刪去土地使用費的規定。
而對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續期問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草案五次審議稿有關規定修改為:“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7、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8、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這就是關鍵了,怎么續簽?續簽金額怎么計算?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后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
土地使用權的續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1、續期申請的提出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這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1款前段對土地使用權續期規定的前提條件。
2、續期申請的審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后,土地管理部門應在合理期限內,盡快作出答復,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外,均應予以批準。
3、續期的性質
土地使用權的續期與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同其性質,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的續期也是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其唯一不同之處在于,對于土地使用權的續期申請,出讓人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應予以批準,但對于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出讓人并無此等義務。
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使用類型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
1.劃撥土地使用權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后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
(1)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
(2)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后,土地使用者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也有兩個顯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也就是說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支付任何經濟上的代價。
2.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憑借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地經濟效益,表現為一定年期內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為表現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后,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形式有三種,即協議出讓、招標出讓和拍賣出讓。
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批準權限,并依法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補償后,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為。土地征收指國家依據公共利益的理由,強制取得民事主體土地所有權的行為。我國土地征收的前提是為公共利益。
土地的使用大家一定要合理的規劃。千萬不能造成一些土地流失,并且土地使用過程中還涉及到相應的土地使用稅,這個方面等大家也要多去了解。更多相關問題可以到網咨詢律師。
1.汽車使用年限及報廢的相關規定 汽車使用年限報廢標準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各階段制定的《汽車報廢標準》,我國對汽車使用年限的報廢標準為: 1、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微型貨車及各類...
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 所謂20年的說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只要按期交納護墓費用,即可繼續使用墓地...
養老保險如何轉移到新單位 養老保險如何轉移到新單位是很多在職人員都要關心的,很多人都把養老保險都轉移給新單位了,而現在養老保險轉移都要全員參保,所以就會有一個問題就是養老保險怎么辦。雖然大家都是在職人員,但是為了社保的質量,肯定要...
是看你使用怎么樣的車 車的狀況 車的使用用途等來決定汽車報廢期限沒有無限的報廢年限 都有規定的報廢年限汽車使用年限報廢標準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各階段制定的《汽車報廢標準》,我國對汽車使用年限...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
1. 序號:貸款還不起能申請延長貸款年限嘛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貸款被發放出來。然而,由于各種原因,有些借款人無法按時償還貸款本息。針對這種情況,銀行和貸款機構通常會采取以下措施: 2. 序號:延長貸款期限 ...
去年執行的是按6.5%左右。假設小新每年月平均工資為當地社會月平均工資的200%,小新55歲退休,對應的計發月數為170。 那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人口平均壽命...
1.求關于摩托車的法律法規 機動車使用年限報廢標準 5、輕便摩托車、摩托車的使用期為9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審批。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3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2002年1月6日,通過《廣州市摩托車報廢管理暫行規定...
有約定按約定,期滿三年內 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汽車消費貸款有年限的,一般銀行只給2-3年的貸款期限,如果汽車比較高檔,會適當延長點貸款期限,但最長一般不會超過5年。因為汽車屬于高檔的易耗的消費品,開幾年后就不值錢了,所以銀行一般做這樣的貸款,年限大多在2-3年左右。你好,現在有些銀行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