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清算的破產清算程序有哪些
1、破產宣告
破產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2、破產財產變價方案
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由管理人擬訂并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
3、變價
管理人按照債權人會議通過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通過拍賣變價出售破產財產。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4、清償
破產財產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二)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四)普通破產債權。
5、終結
公司無財產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結后,管理人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的,應當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的相關法律條文,有限公司的具體清算程序如下:(一)、成立清算組,并辦理備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備案應提交以下材...
1.公司清算法律規定有哪些 您好!所謂公司清算,指公司被依法宣布解散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結公司事務,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并分配財產,使公司歸于消滅的一系列法律行為和制度的總稱。除公司合并、分立兩種情形外,公司解散后都應當依法進行清算,不經清算,...
破產清算截止時間是多久這個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一般時間都會非常長,幾年是常事。破產法中只是明確了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第十條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
一、地產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存在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一是工作效率低、專業水平低。清算組在破產程序中尚未形成職業化的履職標準。清算組作為事實上的管理人,非職業化的情況非常嚴重,工作效率總體上不高。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破產工作的進程和效率。另一方面,...
企業破產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環節?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算組織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財產,不僅包括固定資產,還要流動資產;不僅包括有形資產,還包括無形資產;不僅包括債權,還包括債務。在清理后,清算組需要編制資產負債表...
公司清算組需備案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于成立...
破產清算程序的進入取決于破產程序的開始,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按以下步驟進行:首先,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由其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2、成立清算組...
破產清算公司職責包括哪些清算組的基本職能是對破產財產進行保管、清理、變價和分配,其具體指責包括:1、接管破產財產。清算組接受任命后的主要職責,就是接管破產財產。在清算組接管之前,按照規定破產企業的原法定代表人必須在交接前組織企業財務人員做好...
一、公司注銷清算組成員有哪些人組成 依據我國《破產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國有企業而言,清算組成員由人民法院從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政府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對非國有企業而言,清算組成員可從律師、會計師、審計師或資產評估師等專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