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數量達到本解釋第一條第(一)、(二)、(三)、(六)、(七)項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五倍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手榴彈三枚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裝置,危害嚴重的; (四)達到本解釋第一......
一、非法運輸槍支彈藥罪立案標準怎么認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非法運輸軍用槍支一支以上;非法運輸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等情形的,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二、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個人或者單位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
走私武器彈藥的認定標準走私武器、彈藥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邊)境的行為。本罪與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的界限其區別主要是:(1)侵犯的客體不同。本罪的客體是國家貿易管理;后罪則是公共安全。(2)對象不完全相同。本罪對象為槍支、彈藥,其中的槍支、彈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口物品表》所規定,未加規定的則不能成為本罪對象。其范圍要比后罪的對象即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等規定的槍支、彈藥爆炸物要小。(3)客觀方面不......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
概念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搶支、彈藥、爆炸物罪,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未經...
一、中國對非法運輸爆炸物罪的判刑標準是怎樣的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情...
概念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指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私自挪用、藏匿槍支、彈藥,...
1.民爆物品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爆炸物品中,存在不安全隱患,經指出 仍不改正的,公安機關有權責令限期進行整改或停業整頓。對屢教不改的,縣、市公安局有 權吊銷其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時吊銷其營業...
1.爆炸事故涉及哪些刑事法律責任 1、爆炸罪我國刑法規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包括爆炸罪。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殺死殺傷不特定多人、毀壞重大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刑法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
一、制造槍支販賣怎么量刑制造槍支販賣構成非法制造、買賣槍枝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有關槍支、彈藥、爆炸物管理的法規,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
概念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是指秘密竊取或者公然奪取槍支、彈藥...
概念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攜帶槍支、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