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如果行為人在正當防衛前后及正當防衛過程中受到了不法侵害的實際損害,如果行為人是為保護本人利益而實施正當防衛的,則正當防衛人所受損害應由不法侵害人賠償,即不法侵害人不僅獨自承擔正當防衛人給其造成的損害,而且還要賠償其給正當防衛人造成的損害。如果正當防衛人實施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保護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利益,在防衛中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應根據民法通則第109條“因防止、制止國家、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的規定依法處理。
如果正當防衛人在正當防衛過程發生行為偏差(我們假定行為人的防衛行為屬于正當防衛),給無辜的第三人造成了損害,比如民警開槍射擊負隅頑抗的歹徒,給無辜的第三人造成了損害,比如民警開槍射擊負隅該民警是否需要對其防衛行為所導致的第三人的傷亡承擔民事責任呢?筆者認為,在一般情況下,防衛人不應承擔對第三人的民事責任,而應由不法侵害人承擔,因為這一切都是起因于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為,但是,如果防衛人具有能采取避免第三人傷亡的防衛方式而沒有采取以至于導致了他人傷亡的主觀過錯的,可以判定防衛人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如果對防衛過當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詢律聊網相關律師。
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為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是公民實施自救的正當合法行為。依據《民法通則》128條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
商品侵權是否可以免責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權責任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被侵權人對...
緊急避險的構成條件 緊急避險是采用損害一種合法權益的方法以保全另一種合法權益,因此,必須符合法定條件,才能排除其社會危害性,真正成為對社會有利的行為。這些條件是: 避險意圖 避險刑法案例意圖是緊急避險構成的主觀條件,指行為人實行緊急避險的...
兩者的相同點在于: 第一,目的相同。兩者都是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 第二,前提相同。兩者都必須是合法權益正在受到侵害時才能實行。 第三,責任相同。兩者超過法定的限度造成相應損害后果的,均應負刑事責任,...
張三小孩在小區里面與小朋友玩耍,突然沖過來一條大狗咬著張三女兒不放,小區保安看見了就用棍子打狗的頭,這狗不經打,保安打了二下它就死了。 現在狗主人來讓張三與保安賠償幾千元,這到底應該是我賠還是保安賠呢? ...
你好! 1.二者的法律規定: [1].緊急避險 刑法第二十一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
緊急避險不是正當防衛,二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主要具有以下幾個方向的區別:首先,對行為的限制條件不同。緊急避險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不作為排除危險的惟一方法時才能實施;而正當防衛則無這樣的要求,即使在當時的情況下能夠用其他方法來避免...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傷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正當防衛是指為使...
兩者的不同點在于: 第一,危害的來源不同。正當防衛的危害來源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為;而緊急避險的危險來源,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行為,也可以是(甚至大多數情況下)是自然災害、動物的侵襲,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等。 第二,行為的對象不同。正...
商標侵權免責法定要件是什么1.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2.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3.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