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勘查交通肇事逃逸現場的一般程序
1、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展開全部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
展開全部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
展開全部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產》: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展開全部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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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是怎樣劃分的關于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
展開全部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
一、辦理程序 向 112 指揮中心報警, 112 指揮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 → 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初步了解案情 →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 → 立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 → 作出事故認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 → 宣布責任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