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訴訟一審程序怎么進行
一、審理前的準備
1、起訴狀、答辯狀的傳送
按照我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受理醫療糾紛案件、立案之日起的規定期限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醫療機構,被告醫療機構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規定期限內提出答辯狀、或者答辯意見。醫療機構提出答辯狀、或者答辯意見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將答辯狀、答辯意見副本發送給患者及其家屬。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2、法院的告知、調查
按照我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已經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法官做出的合議庭,其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告知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并且可以在開庭時,由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提出回避的事由。如果患者及其家屬接到相關的文書材料的,應當及時了解訴訟程序和訴訟權利、義務,這些基本的訴訟知識對于患者及其家屬是很重要的,在庭審過程中會遇到相關的權利義務的規定,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對于相關的規定不明確的,可以向你的代理律師詢問情況。避免在法庭上“說錯話”,“搞錯程序”。
人民法院審理醫療糾紛案件,在開庭規定期限前會書面或者口頭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開庭審理的,應當在法院門口的公告欄中公告醫療糾紛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等等。為公開開庭審理醫療糾紛案件準備條件。
在法庭庭審開始前,審判人員就開始審核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包括患者及其家屬提出的各項申請、調取的訴訟證據材料。因此,如果在這個時候患者及其家屬仍然沒有取得相關證據資料的,就應當及時向法官提出證據保全、證據調取的申請。由法官通過法律途徑取得相關的證據和資料。
如果人民法院派出人員進行調查時,應當向知道醫療糾紛情況的被調查人、或者本案的“關鍵證人”出示證件。調查筆錄經被調查人校閱后,由被調查人、調查人簽名或者蓋章。為了保障人民法庭收集證據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有時人民法院在必規定期限內完成調查。因此,從法律的設定上就可以看出在訴訟開始前,主審法官就已經明確調查情況,在心中已經有了對于本案的一個大體的印象。其實,有一些醫療糾紛案件如果損害事實比較清楚的,庭審的主要目的就是審核證據了。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要有相關的證據證明的,就可以認定損害的結果,案件的審判就可以做出了,所以,在這里還是要再次強調證據的重要性。
3、共同訴訟人
按照訴訟法的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也就是說,如果死者的家屬、患者的家屬有很多的,并且每一個家屬都是有“原告資格”的都應當參加到訴訟中來,如果其中有的原告不能夠參加到訴訟中來的,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庭審。如果確實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夠參加庭審、或者不愿意參加到庭審中來的,按照法律的規定,應當通過授權委托書的形式,將本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委托其他原告行使。如果確實不愿意參加訴訟的,可以聲明放棄其權利,判決結果對其也沒有法律效力。
二、開庭審理程序
1、公開開庭審理
通常情況下,法院的庭審過程都是公開開庭的。也就是說一般是允許旁聽,允許新聞媒體采訪報道的。開庭公開審理是訴訟程序的一般狀態,如果新聞媒體對患者及其家屬的案件很感興趣的,各個媒體會與法庭的主審法官聯系,在得到法官的許可后,就可以對案件的庭審過程進行報答和分析,如果本案件在社會上影響重大的,甚至我們可以看到“現場直播”的庭審過程。從言論糾紛訴訟的實際情況看,地方的法院都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想通過新聞媒體介入庭審過程的,患者及其家屬應當及時咨詢當地法院的相關規定。
如果是患者家屬、朋友參加庭審、旁聽法庭庭審過程的,要隨身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等等證件。在法院的安監、登記部門辦理安監和登記后,發給旁聽證,就可以旁聽庭審過程了。在旁聽過程中,要保持安靜,不允許錄音、錄像、做記錄等等。并且旁聽者是沒有原告資格的,沒有發言權,不允許發表言論、或者與他人爭辯。僅僅是旁聽者!
另外,訴訟法也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醫療糾紛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是不允許公開開庭審理的。這樣的案件除原告、被告、法官外,不允許任何人員參加庭審過程。新聞媒體也是不允許介入的。從言論糾紛訴訟實踐看,涉及個人隱私而不公開開庭的情況多一些,其他情況引起的不公開開庭的情況很少見到。
2、身份審核
按照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醫療糾紛訴訟案件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在這一系列訴訟程序的過程中,患者及其家屬應當認真聽取法官及其書記員的宣布,其實,這些相關的宣布就是在訴訟中患者及其家屬擁有的訴訟權利。在訴訟過程中相關當事人的行為都是通過“訴訟權利”來實現的。
3、法庭調查、質證
當所有程序的工作完成后,訴訟程序就進入了法庭調查的階段,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答辯;通常情況下是有患者及其家屬、代理律師宣讀起訴書,提出案由、訴訟請求、陳述案件事實及其經過。在這個過程中,建議由律師發言,對于事實部分的敘述簡明而突出重點,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由于部分患者家屬不清楚訴訟的方式,恨不能把心里的所有冤屈統統倒出來。往往敘述的內容繁雜和無條理,對于“關鍵問題”沒有突出重點,對于非重要的問題有過分細致。患者及其家屬說了一大堆,法官是“一頭霧水”,當發言應經是不知所云的時候,法官往往是直接打斷患者及其家屬的發言,直接詢問案件事實!您想這樣發言的效果還不如什么都不說呢!所以,建議該部分內容由代理律師發言,并且在開庭前準備好發言的文書,做到有的放矢,言簡意賅。
在患者及其家屬陳述完畢后,被告醫療機構會針對原告方的起訴,進行答辯。通俗將就是反駁原告的起訴、說明自己的事實和理由、提出自己的訴訟請求等等。這個時候往往患者及其家屬“聽不得”對方的“反駁”,就要與對方“辯論”。但是,這個時候就是讓雙方敘述的過程,患者及其家屬不要在此時,急于“反駁”對方的敘述,哪怕對方說的是假話。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從代理醫療糾紛案件的實際情況看,證人直接參與庭審程序的,是很少見到的。往往是證人提供“證人證言”,以書面證言的形式提交到法庭。因此,在這個程序中,往往是宣讀證人證言。在此之前要準備好能夠證明證人身份、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
(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在訴訟前,收集了相關的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的,也可以在訴訟庭審過程中向法庭提交。
(四)、對證據的質證
在原告和被告方出示和提交相關證據的時候,對方都有權利對證據的真實性和關聯性進行質證。通俗講,就是對對方提出的證據“認不認”,或是對真實性提出異議,比如:偽造、刪改的病歷資料,虛假證人的證言等等
在質證的過程中,為審查證據的真實性,法官會向雙方提問,也可以在庭審后調查取證、向相關人員、證人核實證據等等。
4、訴訟中的法律權利
根據我國訴訟法的規定,患者及其家屬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患者及其家屬可以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鑒定或者勘驗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對于證人、鑒定人的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存在異議可以向法庭提出、也可以申請重新鑒定。但是,從訴訟經驗看,往往這些人員是不會直接到庭參加庭審的。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都是直接對證人證言、鑒定結論直接進行質證,確定其真實性和關聯性。
5、鑒定程序
在進行了上訴的程序后,法庭會委托相關的醫療事故鑒定機構或者人身傷害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在鑒定完成后,將鑒定結論交到法庭,法庭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對該結論再進行質證。就鑒定、勘驗的事實和結論的真實性和關聯性再次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見。如果鑒定結論對患者及其家屬十分不利的,就應當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不過,如果患者及其家屬不能夠找到鑒定機構明顯違反法律事實的原因,通常情況下,法官是不會同意再次做相關鑒定的,因此,患者及其家屬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再次鑒定上,這樣的申請在程序上本身就存在障礙。
6、法庭辯論
在上述法庭程序進行完成后,按照我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應當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由于醫療糾紛的特殊性,在醫療技術的事實認定上是通過鑒定來確認的,所以,在這方面雙方或是認同,或是不認同,與對方辯論的情況不大。所以,雙方的代理律師往往更注重在法律適用、賠償數額的計算、責任的分擔上。
7、最后意見
在法庭辯論終結后,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這個“最后意見”就是我們是否堅持自己的觀點,是否不改變自己的訴訟請求。也就是一句話的問題,與上面說的情況一樣。不要“跑題”。不要“長篇累牘”的訴苦。
8、調解及判決
按照我國訴訟法的規定,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做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也就是說,法官在判決前還是會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愿意調解。從我們代理的醫療糾紛案件看,如果雙方可以調解的在訴訟前,就可以調解完成的,更多的是因為調解不成才進入訴訟程序的。因此,訴訟程序走到這個階段,雙方要求調解的情況很少出現。進入判決程序的情況更為普遍。
通過上文的詳細介紹,我們知道,通常情況下,上訴期為十五天,從患者及其家屬接到判決書之日起計算。只有經過了上訴期才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才可以申請法院的執行。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如何進行醫療事故糾紛訴訟基本事項:1、案由的選擇患方可以選擇提起醫療侵權民事賠償之訴或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醫方只能提起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2、受理條件(1)有醫患關系;(2)醫療行為違法、違規;(3)患者有損害后果;(4)醫療違...
醫療糾紛訴訟審理程序提問:你好,請問醫療糾紛訴訟審理程序是怎樣的呢?律師解答:醫患雙方發生醫療糾紛后,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將根據相關法律關于程序的規定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醫療糾紛的各方當事人了解我國民事訴訟法律關于審理程...
夫妻去法院離婚程序 夫妻去法院離婚程序較復雜,需要雙方同意才能進行,但還是有部分人對于離婚流程存在一定疑問,下面律師就帶大家一起來看看關于夫妻去法院離婚的流程,希望能幫助大家。去法院離婚流程:1、原告可委托一名律師辦理離婚手續。離...
醫療訴訟一審程序如何進行 一、審理前的準備 1、起訴狀、答辯狀的傳送 按照我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受理醫療糾紛案件、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醫療機構,被告醫療機構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或者答辯意見。醫療機...
沒有標的額的案件,按件收費一般5000到8000元; 涉及標的額的案件,按照3%-8%的比例收取律師費; 具體需要和委托律師協商。 律師代理費是指律師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務應當收取的報酬。 收費方式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
律師費即律師代理費,是指律師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務應當收取的報酬。 (一)常規收費 常規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后,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
醫療事故調解發生在哪個階段 首先發生醫療糾紛雙方先進行調解,調解的方式有三種,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或者一種調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進行調解。調節方式如下: 1、醫患溝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有尊重患方知情權的義務,應當就患者病情及診斷治療經過...
醫療糾紛處理技巧有哪些,具體有幾種一、醫療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無論什么原因引發了醫療糾紛,也無論是否有違約或侵權的法律事實,只要有糾紛產生,就要有處理機制加以應對。目前處理醫療糾紛的途徑主要是和解、調解和民事訴訟3種,我國尚未建立醫事仲裁體...
[案情]原告丁子蘭,女,2000年12月2日出生被告福建省大田縣醫院原告的母親王*華于2000年12月2日下午7時許到福建省大田縣醫院婦產科分娩,經婦產科醫生診斷為:宮內妊娠37+2周(第一胎第一產);左枕前順產,低體重兒;胎兒宮內窘迫,臍...
如沒有造成損失的,依法履行或依法執行便是。 追問:案款利息損失啦,逾期快一年呢,標的7萬多 如果有證據證明是法院的做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法院的判決書上沒有寫以后的醫療費用,以后能有效嗎判決書不同于調解書,判決書對已經發生的事實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