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
保全
保全:保險公司圍繞契約變更、年金或滿期金給付等項目而開展的售后服務工作,通俗的說法就是保險公司為使客戶的保單有效,在客戶的要求下,對保單進行變更,進而為客戶服務。
證據保全
對于證據保全概念的理解,學界眾說紛紜。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主要有四種。第一種觀點可心稱之為“固定與保管說”。如學者認為:“證據保全即證據固定與保管,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將證據固定下來,加以妥善保管,以供司法人員或律師、認定案件事實時使用。”“證據保全,固定和保存證據的法律措施,指司法機關依法收存和固定證據材料,已保持其證明作用的措施”。第二種觀點為“確定說”。“證據保全是指在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前,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照職權采取一定措施加以確定的制度”。第三種觀點為“預先調查說”。“證據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或公證機關在人民法院法庭審查前對證據預先進行調查,加以保護的措施”,“證據保全是指訴訟提起前或訴訟提起后,在未達證據調查步驟之前,依法預先的證據調查以確保證據調查結果的程序”。“證據保全者,即當事人于訴訟上欲利用之證據,恐日后有滅失或確難使用之虞或經他方同意,作為調查而保全之謂也”。第四種觀點為“延伸說”。認為“證據保全是對證據的預先調查行為,是法庭調查的向前延伸,并對調查的證據加以固定和保管”。
1.證據保全應當是一種法律制度,目的是為了實現公平和正義,保護法律應當保護之權益;
2.此種制度不應當成為強式職權主義的專門權利,其法律制度之設計,應當充分調動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積極性,應當充分授權權利主體選擇證據保全的機構、方式及時間的先后;
3.證據保全公證應當成為該種制度的首選。
財產保全
在合同法里面有財產保全的解釋,就是“債權人有權對債務人的財產申請保全,為了防止它的財產因為債務人某些不當的使用或者抵押之類的而失去原有的價值,影響了債權人的利益”這是一種預防性措施,是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而設定的,所以你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他的行為對你造成了損失,才可以,如果沒有,或者申請錯誤,比如申請保全的范圍擴大,或者標的有誤,而債務人又因為你申請沒有辦法合理動用該財產,對他造成了損失,那么你應該賠償。
民事訴訟法第九章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第一百零四條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條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保全業務的申請資格人
1、受益人變更的申請資格人為被保險人或征得被保險人同意的投保人;2、受益人資料變更的申請資格人為被保險人;3、生存金、滿期金給付的申請資格人為生存受益人;4、其他保全項目的申請資格人均為投保人。
保全服務范圍
投保人變更、受益人變更、地址變更、繳費賬戶信息變更、年齡變更、紅利領取方式變更、減額交清、合同解除、附加險增加或解除、保險單補發、合同效力恢復、生存給付等。
法院拍賣房產后,還是還不清,欠款太多的話會坐牢,盡快想辦法還清剩下的款項。法院拍賣房子的程序:1、到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2、委托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3、評估結果出來后,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4、委托拍賣公司對房屋...
你這么說感覺要黑銀行一樣,逾期沒那么嚴重,還上就行,起訴只是催款手段嚇唬人的,不過你要是大額的還惡意不還那不好說了哥哥欠銀行信用卡之前2個月賣給我的房子算不算財產轉移啊首先你必須找到當年分房時的相關證明,這樣可以證明那兩套房的來源是怎么樣的...
一,能不能住視情況而定: 1.房子被查封,門上貼了封條,那么房子是不能繼續居住的,撕封條是犯法的。 2.房子被查封,只是在房管局被限制買賣、抵押,未在房子門上貼封條,那么房子是可以繼續居住的。 二,保全后不可以繼續買賣。 保全后一般會通知房...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款合同未到還款日期,由于借款人未違約,所以一般是不能申請保全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時,借款合同未到期也能申請財產保全。 借條未到期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如果債務人明確或默示表示拒不歸還欠款,如:...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對方有可能隱匿、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查封、凍結等保全措施,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一方有意轉移共同共有的房產,或一方有意變賣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資金,就可以申請法院對房屋或股市賬號進行...
如果買賣保全房屋,輕者,法院給予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
1.一般情況下,敗訴方應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是否需要承擔,要看你和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確約定。沒有明確約定的,無需承擔。2 .。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在百度上查到。參考訴訟費計算器、律師費計算器等相關軟件,有明確...
房屋查封屬于財產保全措施,具體規定如下:1、財產保全,也叫訴訟保全。它是指法院審理案件時,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后能得到順利執行。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
房屋查封屬于財產保全措施,具體規定如下:1、財產保全,也叫訴訟保全。它是指法院審理案件時,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后能得到順利執行。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
通過法院公開進行司法拍賣所獲得的房產,辦理過戶的流程和普通過戶沒有多大區別,具體流程在房管局會有公示。 差別在于過戶所需要的資料不同。法院拍賣的房產辦理過戶不需要原戶主提供土地證和房產證,而是要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除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