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破產企業以自己的機器設備為自己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1)如果債權人不放棄優先受償權:機器設備不屬于破產財產,其債權不屬于破產債權。
(2)如果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權:機器設備屬于破產財產,其債權屬于破產債權。
2、破產企業以自己的機器設備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1)如果債權人不放棄優先受償權:機器設備不屬于破產財產,債權人的債權不屬于破產債權。
(2)如果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權:機器設備屬于破產財產,破產企業的擔保責任解除、由債權人向主債務人追究民事責任,其債權與破產企業無關,當然不屬于破產債權。
3、第三人為破產企業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一、別除權需要申報嗎別除權是指在企業破產時,對部分有財產擔保債權可以不經過破產程序而優先以擔保物價值受償的權利。別除權是基于擔保物權及特別優先權產生的,其優先受償權的行使不受破產清算與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限制。別除權的產生是由...
一、別除權之權利屬性剖析在破產法理論上通常認為,別除權是指債權人因其債權設有物權擔保或享有特別優先權,而在破產程序中就債務人(即破產人,下同)特定財產享有的優先受償權利。如日本破產法第92條規定:于破產財團所屬財產上有特別先取特權、質權或者...
別除權是指債權人有財產擔保,債權人不依破產程序,而由破產財產中的特定財產單獨優先受償的權利。它主要包括抵押權、質押權和留置權三種形式。別除權與其它債權相比具有一些不同的特征。 一、別除權的法律特征 (一)別除權以擔保物權為基礎權利。 別除...
(一)別除權以擔保物權為基礎權利別除權不是破產法創設的實體權利,而是破產法給予某些既成的實體權利的特殊待遇。享有這種特殊待遇的權利基礎是擔保物權,而擔保物權是依據民法擔保制度發生的。至于人的擔保即保證擔保以及應受連帶責任規則的擔保,則不享受...
一、破產程序中別除權是否可訴可以的,但是僅限于被限定的擔保物。別除權的產生是由于在破產宣告前,別除權人在破產債務人的財產上已設定擔保物權,所以別除權就只能對被特定的財產行使。擔保物權屬于物的擔保責任,責任僅限于該擔保物,在該物消滅時擔保責任...
行使別除權具體條件有哪些債權人行使別除權應當符合的條件:(1)別除權產生于破產宣告之前,即在破產宣告之前,債權債務關系就已合法形成,并已設定抵押權或擔保權。(2)別除權的客體限于債務人的特定財產,即只能是從屬于債務人所有,已設置擔保權或抵押...
破產程序中別除權是否只適用于特定財產的清償別除權職能對于被特定的財產行使,同時除了擔保財產之外,擔保債權人對于與破產企業有關的其他財產如企業成員的財產,自由財產等都不能行使別除權。別除權的產生是由于在破產宣告前,別除權人在破產債務人的財產上...
為了能夠是別除權人不受清算人的干涉和影響順利行使權力,更好的實現別除權的優先受償權,個人清償標的物與全體債權人集體清償的破產財產明確劃分,集體清償程序不適用于別除權的行使。 別除權的行使不參加集體清償程序 中國《企業破產法》第28條第2款...
別除權與其他破產程序中的權利相比有何不同特征1.別除權是對破產人之財產行使的權利這與取回權是針對破產管理人管理下的非破產人財產行使的權利不同。所以,別除權人就擔保物受償時,如有余額應返還破產管理人,用于對全體破產債權人清償,如不足清償時,未...
破產別除權的適用范圍和行使程序是哪些我國的擔保債權主要有保證、抵押、定金和留置權四種。債權人行使別除權的,仍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并同時提供證其債權已設置抵押權或擔保權的材料。我國現行破產法未對別除權的設定范圍做出明確界定,只是規定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