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責任保險與產品質量保險的區別有哪些
一、產品責任保險與產品質量保險的概念
產品責任險是指當被保險人因其產品存在缺陷致使第三人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時,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
產品質量保險是指承保制造商、銷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銷售或修理的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購置等經濟損失賠償責任的保險。
二、產品責任保險與產品質量保險的區別
首先,風險性質不同。
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的侵權行為,且不以被保險人是否與受害人之間訂有合同為條件。它以各國的民事民法制度為法律依據。?而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的違約行為,并以合同法供給方和產品的消費方簽訂合同為必要條件。它以經濟合同法規制度為法律依據。
其次,處理原則不同。
產品責任事故的處理原則,在許多國家用嚴格責任的原則。即只要不是受害人處于故意或自傷所致,便能夠從產品的制造者或銷售者,修?理者等處獲得經濟賠償,并收到法律的保護。而產品質量保險的違約責任只能采取過錯責任的原則進行處理。即產品的制造者,銷售者,修理者等存在過錯是其承擔?責任的前提條件,可見,嚴格責任原則與過錯責任原則是有很大區別的,其對產品責任保險和產品質量保險的影響也具有很大的直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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