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產企業經過和解與整頓,扭虧為盈,獲得復蘇,從而按照和解協議償還了債務。這時企業破產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應當終結破產程序。
(二)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再進行破產程序已毫無意義。這時,應由清算組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宣告終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宣告終結。
(三)破產財產分配完畢,債權人的債權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滿足,從而達到了破產程序的實施目的。在這種情況下,由破產清算組織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破產程序終結,應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將裁定書副本送達有關單位。裁定書的內容應予公告。
破產程序終結的法律后果是:因企業整頓成功而終結破產程序的,企業恢復活力,繼續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因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或破產財產分配完畢而終結破產程序的,企業的法人資格消滅,由破產清算組織向破產企業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債權人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清償.
許多國家的破產法都認為,破產清算程序不能久拖不決,應在盡可能的條件下快速完成。其原因主要在于,漫長的程序會增加各方當事人的費用成本,而且還會使債權人特別是債務人,因為長期處于破產過程中而心力交瘁。現代破產法接受的一個基本理念是,不僅債權人應...
何為破產程序的終結破產程序的終結,指破產程序履行全部任務或因故沒有必要繼續進行相關程序,而由有關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經過認定屬實,而以裁定方式進行終結案件的情形。《破產法》第120條規定: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
一、關于受理破產案件后執行案件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訴意見》)第244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對債務人的其他民事執行程序、財產保全程序必須中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
A、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 B、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與全體債權人就債權債務的處理自行達成協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并終結破產程序 C、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
破產財產應當按一定的順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破產財產的分配,是破產清算的最后階段。 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由清算組織提出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并報人民法院裁定批準后執行。破產財產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是...
按照有關司法解釋的要求,破產財產分配完畢后,破產清算組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應當在7日內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破產程序終結后,清算組應當向破產企業原登記機關辦理破產企業注銷登記,并將辦理情況告知人民法院。破產清算組辦理注銷登記時...
和解程序終結算是破產嗎已經破產完成了。破產程序終結和宣告企業破產不是同一概念。宣告破產只是破產程序中的一個步驟。破產程序終結是指從破產申請開始,經過和解重整、破產宣告、成立清算組、進行破產清算、申報破產債權、進行破產債權抵銷、處置破產財產、...
破產程序中終結程序具體指什么 結束破產案件的法律程序。結束破產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強制和解與破產終止。 ①分配。是終結破產程序的主要形式。破產管理人應當根據破產財團的變價情況,按照破產債權的性質和數額,依據平等分配的原則,制作破產財產分配表...
第二節免責制度 一、免責制度的意義 破產免責制度,是指在破產程序終結后,依照破產法的規定,對于債務人未能依破產程序清償的債務,在法定范圍內免除其繼續清償的責任。免責在自然人破產的救濟政策中處于核心地位,其原則是避免使債務人的未來收入陷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