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原告需要準備的主要是: 1、你提交的證據分別想要證明什么內容; 2、對于被告提交的證據,就證據是否真實、合法、與本案是否有關、能否證明被告想證明的內容等發表質證意見; 3、如果法庭調查有遺漏,就遺漏部分向法庭補充; 4、就案件爭議焦點發表辯論意見; 5、進行最后陳述。 法院開庭主要分為兩個階段: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一般流程: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法官發問——雙方就事實補充。法庭調查完成后會進入法庭辯論,優秀的法官會總結案件爭......
一般地現在庭審不是詢問式,而辯駁式,你與被告或者原告相互詢問辯駁。 這樣的話,你應該準備與對方的辯詞。而不是針對法官的詢問。 不過,對方的辯詞要有一些基本的東西:一、如結婚時間和生育狀況,二、感情是否破裂,這是最基本的,三、財產狀況,婚前或者婚后的要分清。這證明如何分割和分割原則,四、如要孩子涉及扶養權和扶養費的支付問題。有了上述情況,加上一些證據,基本上能夠說清楚了。相信如果請求離婚的話,應該沒有問題。...
自己打離婚官司,如果對方請律師,可能自己會吃虧。一定要自己打這個官司,可以參照以下內容: 一般離婚案件有三個爭議焦點問題: 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其二:離婚后子女由哪方撫養、撫養費如何支付; 其三:家庭財產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雙方對以上三個焦點問題,能夠協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即可以節約費用,又可以節省時間。但李律師建議,最好在去之前寫好離婚協議,并雙方簽字,這樣把雙方的意思表示固定下來,省得雙方在民政局辦手續時,因為一些枝節問題發生爭議,從而......

一、打官司首先要轉變觀念。 1、很多人認為打官司是件壞事,將打官司稱為惹官非,因此不愿意打官司,甚至害怕打官司。 對于法治社會來說,這種觀念顯然已經過時了。 打官司雖然是件麻煩事,但是在后私力救濟時代,打官司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最主要...
1、離婚案件中,法院會圍繞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還有沒有和好的可能以及夫妻有多少共同財產等來問問題; 2、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準予離婚。 ...
離婚訴訟牽涉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或者是第幾次開庭,法官需要弄清楚的就這三方面的問題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1)準備好訴訟證據;法院審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證據為中心,沒有證據,是很難打贏官司的,因此,在起訴之前收集相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2)注意保護好家庭財產;當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轉移家庭的共同...
你好,首先是當事人宣讀起訴書、答辯狀;然后法庭調查、雙方舉證、辯論,對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協商,最后調解宣判 ...
如實告知真實哦情況與想法, 積極配合舉證、質證,協商調解, 遵從法律,堅持最后陳述權利:不同意離婚,即可
1、無力償還貸款只是民事糾紛,不會被判刑的。如果債權人起訴到法院,貸款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判決的,就會構成拒不履行判決罪,這樣就可能要坐牢了。 2、6個月以上銀行會向法院起訴,將會有法院的傳票寄至借款方家,在開庭之日不管借款人是否到庭,...
一般一次開庭能查清雙方態度、共同財產、子女情況的,不會開第二次庭。開第二次庭說明第一次開庭雙方情況還沒有查清,繼續開庭查。但要注意,不要了解法官會問什么,被動等著法官問。而是要主動在第二次開庭時提出自己的主張。法官開第二次庭,說明法官判離婚...
1、離婚案件中,法院會圍繞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還有沒有和好的可能以及夫妻有多少共同財產等來問問題; 2、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準予離婚。 ...
展開全部 審理案件,法官一般都會問一些與案件有關的問題,包括過程,動機,目的以及能證明雙方感情完全破裂的事件和事實。 離婚訴訟中,在法院開庭前當事人可以和自己的律師做一次深入交談,把所有法官可能提出的問題做一遍演練,如果有不會答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