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我朋友可以拿回屬于自己的財產嗎? 你朋友已經給出去的財產,就不能反悔了,但是,房產是結婚登記之前購買,如果離婚后沒有過戶給女方,即便有分割協議把所有的財產給他老婆,那么房子顯然還屬于未給付狀態,你完全可以反悔。根據《婚姻法》,房子應屬你朋友個人財產,你朋友將把所有的財產給他老婆,把房產給了他老婆的承諾行為,至多算作贈與行為。根據《合同法》第186條規定,在贈與物給付之前,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贈與。因此,只要你朋友自己以書面形式通知她前妻,那么就無需給付房產了。如果對方占著房子不退還,你朋友可......
遺產繼承不一定需要辦理公證。公證的目的是為了防止遺產糾紛,如果您和其他繼承人對于繼承的財產有明確的劃分,可以不需要公證。但是由于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不同的情況,而且隨時可能會發生變故,為了防止不必要的糾紛,建議您最好還是去辦理公證為好。這也是日后出現風險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證據。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
原離婚協議仍有效。離婚協議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后就生效了。雙方在離婚后復婚,從法律角度看,不是原婚姻的恢復,而是一段新的婚姻。在原離婚協議中,如果某項原共同財產已確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了,那么離婚后該財產性質就確定為個人財產。再復婚即為該方復婚前個人財產。除非,雙方以相關財產性質又做了特別約定。當然,由于復婚,如果原離婚協議中涉及有孩子撫養權、撫養費的約定,自然也就失去意義了。上述分析供參考,需要具體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分析。...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
原離婚協議仍有效。離婚協議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后就生效了。雙方在離婚后復婚,從法律角度看,不是原婚姻的恢復,而是一段新的婚姻。在原離婚協議中,如果某項原共同財產已確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了,那么離婚后該財產性質就確定為個人財產。再復婚即為該方復婚...
標題:對方逾期履行調解協議還有效嗎? 導語:調解協議是當事人雙方在糾紛解決過程中達成的一項重要協議。一方當事人逾期履行調解協議,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本文將為您詳細解答。 一、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
民法典對于離婚冷靜期的規定是,雙方去民政局提交離婚申請,等三十天冷靜期過后去領取離婚證。過了離婚冷靜期之后的三十天內沒有去領離婚證,需要再次申請離婚。離婚冷靜期間,任何一方不同意離婚都可以去撤銷離婚申請。
當然可以重新申請。 原則是結婚自愿,離婚自由。 設置冷靜期的目的不外乎避免沖動離婚。 你所說冷靜期過了,沒有去辦理離婚,如果又要申請離婚,應該重新經過冷靜期。
當然可以重新申請。原則是結婚自愿,離婚自由。設置冷靜期的目的不外乎避免沖動離婚。你所說冷靜期過了,沒有去辦理離婚,如果又要申請離婚,應該重新經過冷靜期。
當然可以重新申請。原則是結婚自愿,離婚自由。設置冷靜期的目的不外乎避免沖動離婚。你所說冷靜期過了,沒有去辦理離婚,如果又要申請離婚,應該重新經過冷靜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