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協議中未作分割的共同財產起訴分割會獲得支持嗎 會獲得支持,可以再次請求分割。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案例總結: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案例簡介:原告起訴分割離婚協議中......
如果離婚時沒有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協議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反悔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再次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兩年。也就是說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1、如果離婚時沒有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分割,沒有訴訟時效的要求。2、協議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反悔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
【典型案例】當事人:原告:劉某;被告:田某。原告劉某與被告田某登記結婚,2015年2月16日,位于淮安市房屋登記為原告劉某、被告田某共同共有。2016年8月23日,原告劉某與被告田某登記離婚,并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淮安市房屋產權、淮安市交通路某魚館經營權、廣州市天河區沙河大街某門市經營權、轎車一輛全部歸男方所有。男方于離婚當日一次性支付女方20萬元;共同債務:購買淮海西路某房屋所欠銀行貸款由男方償還。原告訴稱:2016年8月23日,原告與被告田某登記離婚,約定位于淮安市某房屋歸原告所有,后被告田......

1、協議離婚后可以起訴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的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時也規定...
離婚財產反悔有效時限是多長時間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一年的起算點應當是從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男女實際領取離婚證的次日起算。超過一年,法院不再受理。 對曾經達...
如果雙方已經離婚,離婚協議中對房產分割,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尚未辦理離婚手續,房產分割協議就是無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后,再提起訴訟的時效是多久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
一、離婚財產處理的撤銷都有哪些規定 撤銷在離婚后的一年內才有法律效力,主要是因為撤銷權的行使時限大概是一年。因此,夫妻雙方在離婚后如果覺得財產分割不公的,可以在一年內提出異議,申請行使離婚財產分割的撤銷權。具體如下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離婚財產分割: 即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時效: 協議離婚對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有爭議的,應當適用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司法解...
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不能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有協議的除外。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
離婚房產轉移后反悔可以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
車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分別對外借的款項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共同償還。 根據法律條款: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