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期間
1.如果反擔保協議約定了擔保期間,就從擔保人承擔責任之日起計算所約定的期間。
2.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3.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反擔保
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債務人應第三人的要求為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我國《擔保法》第四條對此作了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但《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對于反擔保的法律適用,沒有另外作出規定,都適用擔保的規定。這些規定對反擔保責任從什么時間或在什么情況下開始承擔責任,與擔保有何不同的法律屬性等,未作具體規定。筆者認為,擔保人承擔責任之時,就是計算反擔保人擔保期間的起始日。這就是說,一方面,如果擔保人沒有實際承擔責任,反擔保人也不存在任何責任。另一方面,如果反擔保人應承擔的責任期間在擔保人承擔責任之前即結束,則反擔保失去了法律意義,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處理。如果反擔保協議約定了擔保期間,就從擔保人承擔責任之日起計算所約定的期間。如果沒有約定反擔保的擔保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的則應分別根據《擔保法》第二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擔保人代償后直接起訴反擔保人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擔保人代償后,如果要求反擔保人償還擔保欠款,反擔保人不償還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反擔保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條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
《擔保法》對債的擔保制度作出比較全面的規定,但對擔保制度所衍生出來的反擔保問題只作了原則性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由于學界對反擔保這一擔保制度中的特殊問題研討不足,國外立法中亦乏更詳盡的規定可資借鑒...
《擔保法》對債的擔保制度作出比較全面的規定,但對擔保制度所衍生出來的反擔保問題只作了原則性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由于學界對反擔保這一擔保制度中的特殊問題研討不足,國外立法中亦乏更詳盡的規定可資借鑒...
擔保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反擔保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鑒于擔保人與XXX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XX(以下簡稱擔保協議);鑒于擔保人與XXX銀行XXX分行XXX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
一、反擔保的概念 《擔保法》頒行后,通說認為:反擔保是指債務人對為自己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或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債務人應第三人的要求為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從此觀點看來反擔保是擔保之一種,債務人是反擔保關系中的擔保...
反擔保與擔保的不同表現在哪些方面 反擔保與擔保有著明顯的區別,雖然反擔保也是擔保,也具有擔保所固有的從屬性與補充性,但是與擔保合同從屬于債權人與債務人間的主合同不同,反擔保合同從屬于擔保人與債權人間的擔保合同,它是擔保合同的從合同而不是主合...
反擔保人是否享有抗辯權與追償權反擔保人當然依法享有抗辯權與追償權,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由于反擔保本質上也是擔保的范疇,所以與本擔保合同的擔保人一樣,反擔保人亦享有其抗辯權,《擔保法》第4條規定,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即肯定了反擔保人的抗...
反擔保人被起訴夫妻承擔共同債務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反擔保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個人債務的,由反擔保人自己承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