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影響到底有多大?這是很多離異家庭或是準備離婚的夫妻所關心的問題。
首先,父母離異對孩子的影響,可能比我們想象的要嚴重得多。而且這種影響,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會不斷累積,最大的影響會反映在他們成年以后。
年幼的孩子(學齡前),父母離異帶給他們的恐懼感最深;稍長的孩子,會試著弄清父母離異的原因并對他們做道德評判;青春期的孩子會很對父母憤怒,認為自己為父母的離異付出了不該付出的代價;成年以后,在他們建立兩性的親密關系的時期,父母離異帶給他們的負面影響最甚:他們既不知道如何建立親密的兩性關系,也不相信自己可以建立長久的兩性親密關系。
父母離婚的影響會以兩個極端的形式表現出來:要么害怕結婚,要么急于結婚且特別害怕離婚,這部分人對結婚對象的選擇會很盲目,且不知道如何處理婚姻內的矛盾與爭吵。離婚的宿命感,是他們既害怕又逃不出的陰影。
我們有個誤解,認為父母快樂了,孩子就會跟著快樂起來。其實不是的,那只是我們的一廂情愿。離婚往往結束一段不快樂的婚姻,夫妻雙方都可以有新的開始,通常他們暫時都會比離婚前快樂。但對孩子而言卻不是這樣的。
家庭的分裂,會給他們帶來很大的疑惑,而很少有父母會對他們解釋離婚的原因,通常以感情不和,性格不和等模糊化的理由搪塞。確實有很多理由很難跟孩子解釋清楚,特別是隨著時間的流逝,父母往往都不愿意提及過去的事。可是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對父母離異的真正原因會去探究,如果父母沒有及時解釋,他們可能會形成一些歪曲的認識,比如婚姻不可能長久,或者對父母的離異非常憤怒,認為他們沒有努力或是不負責任。
還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離異后,父母雙方忙于重建自己的生活,陪伴孩子的時間相對減少,尤其是帶孩子的一方,女方居多,又要忙于工作賺錢養家,又要重建社交生活,同時可能還要處理自己被拋棄的悲傷,重重壓力之下,對孩子的照顧不可能有以前那樣周到。
在經濟上,有些離異母親生活水平會下降-----離異之前,女性為照顧家庭孩子而放棄工作上的機會比較普遍,如果放棄工作的話,離異后會更困難。 如果離異時沒有就孩子將來的撫養教育醫療等費用達成協議或是考慮不周或是另一方無力支付或不愿支付,孩子的生活水準受教育的權利(不僅僅是義務教育,還應包括高等教育)以及醫療費用等都可能受到影響。
這樣的孩子會感到自己成為父母婚姻的犧牲品,對父母產生憤怒。在青春期,這種憤怒達到頂點,他們會比一般的孩子更叛逆。有些孩子會因此產生自卑感,變得沮喪,退縮。
有些孩子比較“懂事”,會成為家庭的照顧者,替代父親或母親的角色。這樣的孩子給人印象是堅強,懂事。但在成年以后,他們可能無法擺脫照顧者的角色,無法脫離家庭或是無法擺脫不合適的戀人。他們不能說“不”,擔心那樣會傷害別人……
你可能會和我一樣,被這些跟蹤調查的結論嚇到。所幸的是,作者舉的幾個例子,最后大都過上了正常甚至幸福的生活。只是,他們的成長,會比一般的孩子艱辛得多。尤其是克服對婚姻的恐懼(其實是對離婚的恐懼),對親密關系的無所適從(因為他們無法從父母那里得到榜樣)。大多數人要經過幾段傷心的故事,才能明白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很大一部分人則不敢嘗試,或在經歷過一次后就退縮,過著孤獨的單身生活——他們不是不想要親密關系,實際上他們比一般人更渴望親密關系,只是他們更害怕失去,所以寧可不去嘗試。他們當然很不快樂。他們的青春期會延長,很多人直到30歲以后,生活才漸漸脫離混亂,慢慢從心里接受或是諒解父母的離異。
在作者的對照組中——相同的社會階層(主要是中產階級),相似的家庭問題(離婚的和問題婚姻但”湊合”的夫妻),相同的社區甚至同一所學校里長大的孩子,成長的心路歷程卻有很大的差異。離異家庭的孩子成長過程要艱辛得多。只有暴力問題除外,因家庭暴力而離異家庭的孩子,比暴力婚姻中長大的孩子,更容易擺脫不幸的婚姻或不合適的戀人。
這真的是個很悲觀的結論。但是要求那些身在痛苦婚姻中的人放棄追求幸福的權力,顯然也是既不人性也不客觀的。這些調查結論,只是在提醒大家一個事實,即父母離異對下一代的影響不容忽視。如果按照30%的離婚率來算,我們會有多少的離婚之子?!他們會對社會有什么樣的影響?這真的不是個人是否幸福的問題了。
我把這些整理出來,并不是想嚇唬大家。而是希望通過了解離婚之子的心路歷程,跟大家來探討,如何能將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我想這也是很多離異家庭所關心的。
第一點,就是慎重對待離婚。孩子對父母離異的感受,跟父母本人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即便是生活在父母離異后新建立起來的和諧的家庭里的孩子,依然會比一般人更懷疑婚姻的穩定性。
其次,如果決定離婚,務必考慮清楚離婚后要面對的生活,包括你自己的心理調適,工作學習和家務的安排,孩子的安排。要強調的是經濟問題,為了爭一口氣而放棄經濟權利是要不得的。如果孩子跟你生活,你有義務為他安排好將來生活/教育的費用。在離婚的時候就做出安排是比較明智的做法。
第二點,你要在合適的機會里跟孩子解釋離婚的原因。很小的孩子可能無法理解離婚的原因,但你要告訴他/她,發生了什么,生活里會有哪些變動,他們的生活將如何安排。
有些孩子會把父母離婚歸結為自己不乖,你要給孩子澄清。要告訴孩子,你為自己和他們感到多么難過,也要讓孩子表達他們的悲傷或是憤怒。盡管你可能早已告訴孩子,離婚是父母之間的事情,與孩子無關,你們還是一樣愛他/她,但孩子的想法可能相當固執,你要不斷給他/她解釋和澄清。
這個過程,可能一直要延續到青春期以后,并且有賴于比較好的親子關系。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你需要解釋的內容也會有所不同。小的孩子,著重在安全感,要反復強調你對他的關心和愛,并盡力保證他的生活規律化。稍大的孩子,則可能會跟你探討道德問題,即誰為你們的離婚負責。
這是個艱難的事情,因為你要首先處理好你自己的憤怒和悲傷,才有可能公正客觀地跟孩子探討,并面對他/她可能不公正的指責。
第三點,你要去理解孩子的心理變化。大多數離婚之子會懷有強烈的愿望,希望父母復合。有些會下意識地取代離開一方在家庭中的地位,穿他的衣服,用他的態度對待你。有些孩子會特別憤怒,有些則特別乖巧,有些可能會以軀體的形式表達需要關愛,比如特別容易生病。
第四點,在離婚后孩子的探訪問題上,要根據孩子的需要來安排時間。尤其是學齡的孩子,他們有自己的朋友,開始參加集體的活動,不要因為探訪時間的死板規定而剝奪了他們的社交生活,這對孩子非常重要。
第五點,如果你建立了新家庭,要記住在你的家庭關系中,不但包括了前段婚姻的孩子,前夫或是前妻的影響也不容忽視。如何處理家庭成員之間微妙的關系,是你新的婚姻能否穩定的關鍵。
很不幸的是,很多父母再婚后,會以為自己快樂了孩子也快樂了,其實這個時候,孩子很容易有被忽視甚至被遺棄的感覺。父母都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那么孩子就成了一段不幸婚姻的殘留物,這是非常悲傷的,尤其是獨生子女,因為沒有人可以和他分擔這份痛苦和悲傷。這個時候,一定要幫孩子澄清認識,并幫孩子融入到新的家庭中來。這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你要了解,繼父母無法取代生父母在孩子心中的位置,無論他們是否比生父母更關心孩子。孩子也許會感激繼父母甚至愛繼父母,但與生父母始終是不同的。小一點的孩子可能好一點,學齡前的幼兒仍以成年人為榜樣,相對比較容易與繼父母建立好的關系。青春期的孩子則有了自己的道德評判,可能會排斥繼父母。常見的就是四處惹麻煩。這個時候,你得做好緩沖帶和橋梁的工作。
第六點,你要了解一點,無論你做得多么完美,離婚對孩子一定會有負面的影響。問題婚姻也是。甚至好的婚姻也一樣,幸福的夫妻忽略了孩子,對孩子也是一種創傷。所以,不要對自己有過高的不切實際的要求。要相信孩子成長的力量,當然,如果你能夠幫他一把,他的成長會順利很多。
最后,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不要指望任何專家可以給你一套完全適用的辦法去幫助你的孩子,你必須用心去觀察和體會他的感受,設法去和他溝通。必要的時候,可以尋求專業的幫助。但要記住,對你的孩子,你才是最有影響力的那個人。任何專業的幫助,都不可能替代你們的親子互動,更不可能替代你去完成家庭教育。
美國從上世紀70年代起,興起了所謂“離婚文化”,據統計,第一次婚姻有45%以離婚收場,第二次婚姻更高達60%。離婚之子的人群是相當驚人的。一方面,離婚文化給把成年人從不快樂的婚姻中解放出來,而另一方面,離婚文化也把孩子賴以生存成長的家庭完全的顛覆了。不客氣地說,孩子確實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價。
而在我們國家,離婚率的上升也已經到了相當驚人的地步。從人性的角度,這是一種文化的進步。但從社會發展的角度,這也確實會對我們的下一代造成很大的影響。對此,我們應該警覺。以我們國家的人口基數及經濟發展水平社會福利機制等條件,我們處理這個問題會比美國更為困難,我們的孩子要面對的,可能會是更嚴峻的挑戰。以法律或是道德的形式來降低離婚率顯然是不現實的。但是,關注離婚之子的身心發展,我們可以做的卻有很多很多……
從孩子的角度看待婚姻,跟我們看待婚姻有很大的不同。在不快樂的婚姻里,孩子未必就不快樂。當然這要看親子關系如何。
我并不反對離婚, 我與大家分享,是希望大家對對孩子可能會經歷的種種痛苦和可能會出現的種種狀況,能有所了解。當我們不得不去面對這樣一個社會現實婚姻現實的時候,可以更好地幫助孩子一起來適應生活的改變。(來自百度)
對于雙方都爭奪撫養權的離婚案,人民法院一般綜合考慮以下幾個主要原則、方面對撫養權進行判決:
一、不輕易改變孩子的現在生活狀態
即離婚訴訟進行時,孩子跟著誰生活一般就判給誰。
二、判給最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長和生活的一方:
1、對比男女雙方工作收入,工作收入穩定且有時間陪伴交流、教育孩子的占優勢。
2、對比男女雙方的學歷,一般情況下,學歷較高的,占優勢。
3、對比男女雙方健康狀況,身體健康的,沒有傳染性疾病的占優勢。
4、對比男女雙方是否存在劣跡,沒有違法、犯罪......
離婚的對方重新組成一個新的家庭,如果對方還帶著孩子的話,那就需要和孩子也處好關系,想要和孩子處好關系,首先需要將孩子當成是自己的孩子,給孩子的愛和關心要比自己的親生孩子甚至更多,其次,要真正在孩子心中樹立你是他的父母的概念;只有讓孩子從心里接受了你是他新的父母才能跟孩子的關系相處的更好,最后,要用持之以恒的關心和愛護來感化孩子。面對一個新的家庭,孩子一開始很難接受,這就需要時間來慢慢的感化孩子,只有堅持用真心相信一定會換回孩子的真心。
1、當自己的親生孩子一樣。
面對一個新的家庭,所有的孩子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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