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訴訟中,法律規定了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在某些特定條件下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后,被取保候審人由居住地派出所來履行管理職責。 執行取保候審的派出所對被取保候審人的日常管理措施有以下3種: 1、定期制作筆錄; 定期了解被取保候審人遵守取保候審規定的有關情況,并制作筆錄。 2、直接批準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在地; 由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被取保候審人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負責人批準。 3、經同意后批準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在地。 人......
相較于刑事拘留、逮捕的嚴厲,取保候審則輕緩了許多。 也正因為如此,針對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制也不像刑事拘留、逮捕那么多、那么嚴,這也導致了取保候審在實際執行中很容易出現偏差,甚至亂象叢生。很多當事人被整的迷迷糊糊,甚至有些律師也看不懂了。 本文就取保候審執行中常見的典型問題進行舉例分析,以期能群策群力,有所改善。 01 不收不退 不收不退,說的是保證金的問題。相對于保證人,保證金無論是收取還是退還,都更麻煩一些,也更容易出問題。 保證金退還的問題,主要是不......
違反規定的,會沒收保證金、罰款或者逮捕關押。 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

保釋,就是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的人需要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活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在保釋期間,除了要遵守刑事訴訟法要求的規...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檢察機關工作人員通知說撤訴了,該犯罪嫌疑人應該到辦案單位辦理有關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處罰手續,辦理手續后,是不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再進行起訴的,取保候審的情景也就消失了,依法是可以退回保證金的。
批捕以后,法律沒有規定取保候審的時間,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條件就可以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取保候審期間你被舉報,被仲裁,被起訴拖欠工資都沒關系,因為拖欠工資是民事糾紛,除非被追究刑事責任。能否對正在取保候審的人起訴追還欠款?當然可以。即使他被判刑,也不影響他的民事責任。除非欠款與他涉嫌刑事責任有關,否則他應該在人民面前首先受到懲...
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
被取保候審的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應該當向監管機關,也就是所居地的派出所申請。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九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
(1)未經執行機關即公安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即不得離開本人居住地周圍的一定區域,市,是指縣級市,不設區的市,不是指地級市、設區的市。這就是說,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需要離開自己所居住的區域到外地去,只有經過公安機關的批準,才能離開,...
在公安機關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了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
一、取保候審的期限規定有多長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批捕以后,法律沒有規定取保候審的時間,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條件就可以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