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由于這三個當事人在匯票發行時既已存在,故屬基本當事人,缺一不可。但是隨著匯票的背書轉讓,匯票上設立保證等,被背書人、保證人等也成為匯票上的當事人。
第二,匯票是由出票人委托他人支付的票據,是一種委托證券,而非自付證券。
第三,匯票是在指定到期日付款的票據。指定到期日是指見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四種形式。第四,匯票是付款人無條件支付票據金額給持票人的票據.此處的持票人包括收款人、被背書人或受讓人。
匯票可從不同角度作出不同分類:
(1)以付款期限長短為標準,匯票可分為即期匯票和遠期匯票。即期匯票是指見票即行付款的匯票,包括標明:見票即付的匯票、到期日與出票日相同的匯票以及未記載到期日的匯票(以提示日為到期日)。遠期匯票是指約定一定的到期日付款的匯票,包括定期付款匯票、出票日后定期付款匯票(也叫計期匯票)和見票后定期付款匯票。
(2)以記載受款人的方式不同為標準,匯票可分為記名式匯票和無記名式匯票。
(3)以簽發和支付地點不同,匯票可分為國內匯票和國際匯票,前者指在一國境內簽發和付款的匯票,后者指匯票的簽發和付款一方在國外,或都在國外的匯票。
(4)以銀行對付款的要求不同,匯票可分為跟單匯票和原票,前者指使用匯票時需附加各種單據(如提貨單、運貨單、保險單等),后者是指只需提出匯票本身即可付款,無需附加任何單據的匯票。
我國《票據法》將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前者是指銀行簽發的匯票,后者則是銀行之外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簽發的匯票。
在實踐中,銀行匯票一般由匯款人將款項交存當地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匯款人持往異地辦理轉賬結算或支取現金。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需要使用各種款項,均可使用銀行匯票。
銀行匯票的當事人是:
(1)出票人。這是指“簽發行”。根據我國現行做法,只有參加“全國聯行往來”的銀行才能簽發匯票,即充當出票人。
(2)受款人。這足指收款人,收款人可以是“匯款人”,也可以是其他人。
(3)付款人。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匯款人”不是匯票上的當事人,而是與出票人有原因關系的人。“匯款人”可以是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匯款人與簽發行的關系是委托關系。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
所謂票據立法體例,主要是指三方面的基本問題:一是票據法與民商法的關系,二是票據法與支票法的關系,三是票據法的篇章結構、章節設置以及相關的立法技術問題。世界上各種票據法立法體例的差異,主要就體現在以上三個方面。(一)票據法與民商法的關系。各國...
對匯票和本票的保證應以什么樣的方式進行對匯票和本票的保證是一種要式票據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格式內容,保證才發生法律效力。這是由票據的流通性所決定的。因為票據經多次流通轉讓以后,債權人經過多次變更,如何使新的債權人知道保證人對票據債務的履...
商業承兌逾期提示付款顯示什么? 商業承兌匯票是一種企業之間互相承諾,以貨幣方式支付貨款的票據。在商業活動中,商業承兌匯票是一種重要的支付工具,它可以幫助企業實現貨款的快速結算,提高資金運作效率。然而,由于各種原因,有些企業可能會出現商業承...
就說由于本公司財務人員將承兌匯票遺忘,未及時辦理承兌托收,說明白原因就可以承兌匯票延期證明怎么寫?對過期的銀承由持票單位出一個證明,這個證明沒有嚴格的要求,大致是說,XX銀行, 貴行出具的XX銀行承兌匯票(銀承的八大要素要表明),由于...
什么情況下銀行匯票會退款匯款人因匯票逾期、遺失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要求銀行退還其所簽匯票的票款。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第七十條的規定,申請人因銀行匯票超過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同時提交到出票銀行。申請人為單位的...
《票據法》第五十三條 持票人應當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
XX銀行: 我單位收到一張貴行發出的銀行承兌匯票 發出日期X年X月X日 票號XXXX 發出單位XXX 收款單位XXX 金額XX元 承兌到期時間X年X月X日 因XXX(也就是延期的原因)超過承兌日期,請貴行予以辦理 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有我...
匯票、本票、支票的概念分析 所謂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依據出票人身份的不同,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而商業匯票中按其承兌人不同,又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據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兩種行為。所謂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內容并簽名。由于現在各種票據都由一定機關印制,因而所謂作成只是填寫有關內容和簽名而已。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