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層人民法院可以審理專利糾紛案件嗎
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層法院可以受理專利糾紛案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2013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0次會議通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0次會議決定,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作如下修改:
第二條規定增加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指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專利糾紛案件。”
看完本文之后,對于這個問題我們要知道在法律上的規定是什么,才能更好的進行專利糾紛訴訟。根據法律規定來看,基層法院可以進行審理專利糾紛案件,大家對此都知道了吧。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聊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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