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記名支票(Chequepayabletobearer)又稱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記載收款人姓名,只寫“付來人”(Paybearer)。取款時持票人無須在支票背后簽章,即可支取。此項支票僅憑交付而轉讓。
(3)劃線支票(Crossed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劃兩道平行線的支票。劃線支票與一般支票不同,劃線支票非由銀行不得領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銀行代收票款入帳。使用劃線支票的目的是為了在支票遺失或被人冒領時,還有可能通過銀行代收的線索追回票款。
(4)保付支票(CertifiedCheque)是指為了避免出票人開出空頭支票,保證支票提示時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銀行對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銀行在支票上加蓋“保付”戳記,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時一定付款。支票一經保付,付款責任即由銀行承擔。出票人、背書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銀行對支票保付后,即將票款從出票人的帳戶轉人一個專戶,以備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時,不會退票。
(5)銀行支票(Banker’sCheque)是由銀行簽發,并由銀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銀行即期匯票。銀行代顧客辦理票匯匯款時,可以開立銀行支票。
(6)旅行支票(Traveller’Cheque)是銀行或旅行社為旅游者發行的一種固定金額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從出票機構用現金購買的一種支付手段。
支票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可以看作匯票的特例。支票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處的存款金額。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額,銀行將拒付。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出票人要負法律上的責任。開立支票存款賬戶和領用支票,必須有可靠的資信,并存...
一、按照我國票據法的規定,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 匯票是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一,我國的《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
一、結算方式的概念是什么? 結算方式的概念是: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條件來實現各單位(或個人)之間貨幣收付的程序和方法。結算方式是經濟主體之間經濟往來 (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債權債務清算等) 的款項收付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商品、貨幣資金所有權...
票據行為有廣狹二義,狹義之票據行為,含出票、背書、承兌、參加承兌、保證五種。廣義之票據行為,除上述五種外,尚有付款、(支票的)劃線、參加付款、(本票的)見票、(支票的)保付等行為。票據法上通用狹義,將其他行為稱為準票據行為,本書從之。五種票...
一、劃線支票的定義 劃線支票,是在支票正面劃兩道平行線的支票。劃線支票與一般支票不同。一般支票可委托銀行收款入賬。而劃線支票只能委托銀行代收票款入賬。使用劃線支票的目的是為了在支票遺失,被人冒領時,還可能通過銀行代收的線索追回票款。劃線支票...
(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簽發票據并將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人。根據票據種類的不同,出票人的法律地位也有所不同。商業匯票的出票人為銀行以外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向銀行申請辦理匯票承兌的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資信狀況良好,并...
由于票據行為的多樣性,票據關系的當事人呈現出不特定性。根據一般票據法原理,可將票據當事人作如下分類:1、基本當事人與非基本當事人。(1)基本當事人。即在票據簽發時已經存在的當事人。基本當事人構成了票據法律關系的必要主體,如果這種主體缺失或不...
出納人員取得或開具一張支票時,首先要明確支票的類型及其使用要求;其次要審查支票的基本要素是否齊全,書寫是否規范,所記載的經濟內容是否合理合法;確認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的結算手續。因此,出納人員應當熟悉《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