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執行人能只申請執行擔保人嗎 我國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53條規定: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的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 從以上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法律傾向于債權人向被保證人也就是主債務人請求債權,保證人在訴訟中一直處于一個輔助、候補的位置上。但......
債務人死亡追債時要起訴誰:(一)原告起訴時,已經死亡的債務人不能列為被告。債務人死亡后,已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喪失民事主體資格。起訴時,原告將死亡的債務人列為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依法通知原告變更適格的主體,原告拒絕變更的,依法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二)原告起訴時,遺產未分割的,數個繼承人均應列為被告參加訴訟(放棄繼承的除外)。被繼承人死亡之時起到遺產分割前先對被繼承人的債務進行全部清償,如有剩余,繼承人才能進行繼承。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不負擔清償被繼承人所欠的債務,所......
由利害關系人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對于訴訟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

對于每月償還欠款的情形,如果當事沒有約定利息的,每月償還的款項可以認為是償還本金。但如果當事人有約定利息的,每月償還的款項先低利息,再扣除本金。另外,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
只要是連帶保證人就可以單獨起訴保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16條的規定,保證方式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對于一般保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17條的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
只要是連帶保證人就可以單獨起訴保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16條的規定,保證方式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對于一般保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17條的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
如果已經判決生效,則可以直接從其遺產中執行,如果判決還未生效,則需要其繼承人應訴,并且在其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對債務進行清償。借款人死亡,起訴擔保人有法律效率除協商外無法免責。我國《擔保法》第18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
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和抵押擔保及保證合同(以下簡稱:從合同)的相應協議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的案件可以說是標配,一般情況下作為借款合同的主合同和作為抵押擔保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中約定的管轄是貸款人或出借方所在的法院管轄或某一仲裁機構。 ...
申請執行人可否只申請執行擔保人 2005年,墾利縣法院在執行一起借款案件的過程中遇到了這樣的問題:申請執行人只申請連帶責任保證人王某、劉某作為被執行人償還債務,法院人員在找不到保證人的情況下,被保證人吳某帶領法院的執法人員前往保證人的住處,...
一般來說,他人借錢不還的,就要注意在訴訟時效內主張還錢,所以在訴訟時效即將到期時出借人要積極采取措施,而起訴似乎成了普遍的做法。但是,因為起訴要花費較多時間跟精力,并且還可能引起借款雙方的矛盾,所以有些人便會考慮其他的方式維護權益。首先,他...
只要是連帶保證人就可以單獨起訴保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16條的規定,保證方式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對于一般保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17條的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
擔保人對于債務人的債務有完全連帶責任,而擔保人和債務人之間產生的債務關系則由兩人來處理,與債權人沒有關系,擔保人做出擔保賠償后,可以向債務人求償,當然也可以另起訴。擔保人和債務人的訴訟與債權人起訴擔保人和債務人的訴訟是沒有關系的,是不同的訴...